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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关于林惠玲等4人的意外伤害公示
  • 2022-11-30 09:10:27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 【字体:
  •   兹有我市林惠玲等4人因意外伤害住院治疗,参保人住院信息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姓名

    身份证号

    参保类型

    入院时间

    收件日期

    住院总费用(元)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

    林惠玲

    440502********0425

    职工

    20221007

    20221122

    5933.46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李舜霓

    440508********2349

    职工

    20221023

    20221123

    83016.87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医院

    文晓珊

    445121********7342

    职工

    20220926

    20221124

    17948.74

    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陈维文

    440507********1612

    职工

    20221101

    20221125

    53281.69

      以上参保人本人(代理人)承诺该次意外事故不存在他方责任、工伤事故,如有隐瞒或欺骗,愿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特予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医疗保险待遇。

      联系人:李思鹏          

      联系电话:0754-88760317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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