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医保〔2022〕71号)以及《关于印发〈汕头市医药机构医保定点申请流程(暂行)〉的通知》(汕医保中心〔2022〕33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确定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汕头市金砂分店等3家零售药店为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
附件:2022年新增汕头市医保协议医药机构资格名单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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