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市生育保险参保人萧少吟,身份证440582********2043,于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9月01日,在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检查期间,不慎丢失门诊发票2份,分别是金额1760.8元、196.24元。票据号码是119838、1599514。现提供汕头市龙湖人民医院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费收据复印件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要求申报生育保险待遇,并承诺未在其他机构报销生育保险、医疗保险费用。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反映情况。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市医保中心龙湖分中心将按规定予以核发生育保险待遇。
联系人:李思鹏
联系电话:0754-88760317
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龙湖分中心
2022年 08 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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