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的通知》于近日印发,将在2022年11月1日实施。
为使医保系统相关业务工作人员更加熟悉掌握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确保我市门诊共济政策落实落细,9月30日下午,汕头市医疗保障局举办了全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政策解读培训会。市局各科室、各区(县)分局、市医保中心共50多名相关业务负责同志参加培训。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文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市医保局医疗保障科对《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办法》进行全面解读,从门诊共济的概念、制度沿革、主要内容、待遇调整及依据、个账改革、就医管理规定等方面做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会议指出,一是要领会吃透政策要义,加强业务学习。门诊共济改革政策涉及广大参保人的切身利益,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对政策学深悟透,深刻领会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重大意义,吃透文件精神、掌握精髓要义、准确理解政策、统一宣传口径。
二是树立为民服务宗旨,做好宣传解释。密切关注政策实施过程的社情民意,及时、耐心做好政策解读,为群众讲清政策、廓清误区、算好明白账,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参保人的政策知晓度和认可度,切实让互助共济的理念深入人心。以群众满不满意、高不高兴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是优化医保经办服务,配套经办流程。医保经办部门要紧跟脚步,衔接技术部门,开展技术攻关,完善信息系统建设,规范普通门诊就医选点流程操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不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增强参保人在政策调整后的就医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