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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强化四重制度保障 助力乡村振兴
  • 2022-07-15 15:49:0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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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构建困难群众参保人的“保基本、减大病、兜底线、提保障”四重保障制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基本医保保基本,织密“应保尽保”网络。强化部门联动,市医保局压实参保动员主体责任,建立起市直相关部门、到各区(县)政府、基层镇(街道)之间的资助参保全链联动工作机制,落实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城乡医疗救助金补贴的政策。打通部门间数据共享壁垒,实施困难群众资助参保情况“月对碰、常通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纠正困难群众漏保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2019年以来,全市累计资助62.85万人(次)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助金额1.66亿元。

           二是大病保险减负担,强化“梯度减负”功能。不以全面脱贫为终点,保持医保待遇政策平稳,巩固提升困难群众大病的医疗保障,2022年1月1日起对纳入防返贫监测人员实施大病保险倾斜。防返贫监测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比普通参保人下降70%。实施梯度减负,根据不同费用段支付比例,比普通参保人分别提高10个百分点,同时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等方式,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医疗救助兜底线,凸显“托底保障”作用。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待遇,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和门诊治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对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100%救助,不设年度封顶线;低保对象、纳入防返贫监测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救助对象按80%给予救助,年度封顶12万元,经一次医疗救助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还可按60至80%的比例享受二次救助,年度封顶3万元。

           四是商业保险来补充,发挥“衔接互补”优势。2022年1月1日起落地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险“汕头惠民保”,由区县财政出资,为纳入防返贫监测人员等困难群众投保。赔付标准向困难群众倾斜,合规赔付费用的各项报销比例较普通参保人提高10%。诊治恶性肿瘤使用国家谈判药品目录乙类限制用药发生的费用纳入支付范围。“汕头惠民保”与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为困难群众多添一份保障。

           市医保局还通过加快信息化建设,助推保障体系建设,提升服务水平,为困难群众提供“一站式”结算服务,群众看病就医可在医院一次性直接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险四重医保待遇,实现“零垫资、免跑腿”。

           我市已构建起完善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汕头惠民保”四重综合保障体系,2019年以来,累计为29.08万人次困难群众报销各类医疗保障3.4亿元,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超90%,筑牢医保民生底线,助力乡村振兴,持续提升我市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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