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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传达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
  • 2020-09-01 20:17:02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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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月1日,汕头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传达学习省委第十二届十次全会、市委第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贯彻落实省委第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汕头市委第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落实,确保全会精神在工作中落地生效。

          会议强调,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兴起学习宣传热潮,健全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一体推进、整体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强化政策协同,谋划更多的好思路、好政策、好举措。强化责任担当,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推动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取得新成效。二是要推进省级统筹,打造区域医疗高地。根据省局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和基金管理、绩效考核、医保支付、价格管理等配套政策,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深化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改革,配套支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工作,加快打造汕头市区域医疗高地。三是要突出政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要突出政治建设,强化监督职责,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通过大力简政放权,积极做好权力的“减法”和监管的“加法”,提升医疗保障公共服务能力和经办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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