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汕头市医疗保障局龙湖分局对汕头市龙湖区粤康颐养医院开展检查。2025年2月7日,汕头市医疗保障局依法对汕头市龙湖区粤康颐养医院立案调查。经调查,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3日期间,龙湖区粤康颐养医院涉及唐某某、谢某某有病案存在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情况,造成医保基金损失共73406.7元。
2025年4月,汕头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等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其改正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的违法行为。2、责令退回造成医保基金损失73406.7元,并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1.2倍(即88088.04元)的罚款。
目前,涉及医保基金损失额73406.7元已全部追回,罚款88088.04元已执行完毕。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