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潮州医保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潮州市医保局不断加强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现将1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潮州康宁精神医院、康之宁精神医院欺诈骗保案
根据纪检监察部门移交线索,经潮州市医保部门调查核实,潮州康宁精神医院、潮州康之宁精神医院,以虚开诊疗项目的方式,累计骗取医保基金2842.47万元,已涉嫌构成犯罪。
经移交公安机关侦办,后经法院终审判决:1.两医院相关负责人邢某杰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行贿罪等,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2万元;2.被告单位潮州康宁精神医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潮州康之宁精神医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4.责令邢某杰退赔潮州市医疗保障局经济损失人民币284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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