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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谈药品“双通道”在汕头全面铺开,惠及更多市民!
  • 2022-07-08 15:03:13
  • 来源: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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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21年我市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以来,全市参保人员申请双通道待遇近1000人次,医保基金支付1058.45万元,近日,我局联合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汕头市医疗保障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汕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细则》,“双通道”在汕头全面铺开了!

    大家对国谈药品“双通道”很陌生

    今天就来科普一下“双通道”

           01 什么是双通道管理?

           答:“双通道”管理是指通过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慢性病用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除外,下同)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服务机制。

           简单来说就是:纳入“双通道”的国谈药品,患者可以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种渠道进行购买。

           “双通道”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分布广泛、服务灵活等优势,与定点医疗机构互为补充,极大方便患者就近购药。

           02 哪些药品纳入了“双通道”管理?

           答:截至目前,广东省已有291种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全面保障患者能够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买到已纳入医保的谈判药品,并享受相应的报销政策,更好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


    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2年)名单

    1.《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2年)-全》.jpg


           03 参保人员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答:(一)参保人符合规定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符合“双通道”管理药品的医疗费用,按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支付,参保人符合规定可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按参保人门特病种待遇的报销比例支付

           (二)参保人住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内的 “双通道”管理药品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待遇

           04  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开具“双通道”处方呢?

           答:医疗机构是“双通道”管理药品供应主体,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双通道”管理药品纳入医疗机构用药供应目录,按功能定位和临床需求及时配备“双通道”管理药品,优先采购、使用“双通道”管理药品。对于定点医疗机构暂时无法配备的药品,医疗机构可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供可开具“双通道”管理药品处方医生名单等资料,备案纳入 “双通道”处方外配管理,并积极配合做好处方流转信息化改造等相关工作,提升药品的可及性。

           05 那么,纳入“双通道”管理零售药店有哪些基本条件?

           答:1.具有汕头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2.在申请之日起前两年内未受过市场监管和医疗保障部门行政处罚(含被立案并正在接受调查未有结论的事项)。

           3.近一年内不存在被医保经办部门暂停服务协议的情形。

           4.药店具备完善的药品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医保基金内控内审制度、外配处方审核制度、药品不良反应应急预案和处理流程、药品召回等制度。

           5.药店具备与国家医保信息系统实时传输,满足对所售药品已实现信息化追溯,实现患者与药店直接结算等条件。药店全部药品的购、销、存数据可上传至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和广东智慧药监平合。

           6.药店配备“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2年)”60%及以上品种,且具备所经营品种的经营资质。

           7.药店需具备符合冷链要求的储存、使用区域及设备,具备完善的冷链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在2小时内调配“双通道”管理经营目录内药品;具备药品物流配送能力,能够提供市域内送药上门服务。

           8.营业时间内经营场所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

           我市首次遴选不超过18家(分别是,金平区8家、龙湖区、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各2家,濠江区、南澳县各1家),同一连锁企业(或集团总部)和同一最终控股人控制的公司所属的药店在市域内确定为“双通道”管理零售药店的数量最多不超过2家。

           遴选具体事项以市医保经办机构发布的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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