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通知明确,为了促进我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给职工提供更好的购房金融支持,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即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可贷额度缴存年限范围。
具体如下:
一、购买一手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五十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申请贷款的,同一笔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八十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额度暂不调整。
二、根据缴存时间制定可贷额度范围:
缴存时间:6个月(含)——2年,最高贷款额 15万元;
缴存时间:2年(含)——3年,最高贷款额 30万元;
缴存时间:3年(含)以上,一手房最高贷款额50万元;二手房最高贷款额40万元。
对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的职工,一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二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40万元。
对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汕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职工,一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50万元;二手房个人最高可贷额度40万元。
此外,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关于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及简化线上办理材料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
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市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最高额度由原6000元/年/人,调整为9600元/年/人,对2024年度已申请租房提取的缴存职工,可按规定在本年度再申请提取差额部分。
职工线上申请租房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交纸质的《提取承诺授权书》,由电子版《提取承诺授权书》代替。
来源: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