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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汕头市信访局 生成日期:2023-06-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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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信访工作条例》丨陈嘉: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2023年5月是《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为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条例学习贯彻常态长效,营造学条例、用条例浓厚氛围,国家信访局联合法制日报社,开展了“书”写《信访工作条例》活动,组织信访系统书法爱好者,以毛笔形式书写条例正文,今天推出第十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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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工作条例第十八条  各级机关、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布网络信访渠道、通信地址、咨询投诉电话、信访接待的时间和地点、查询信访事项处理进展以及结果的方式等相关事项,在其信访接待场所或者网站公布与信访工作有关的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信访事项的处理程序,以及其他为信访人提供便利的相关事项。

  各级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应当阅办群众来信和网上信访、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定期下访,包案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市、县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联合接访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机关、单位联合接待,一站式解决信访问题。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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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嘉,上海市青浦区委老干部局活动室信访工作联络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会员,青浦区书法家协会副主席兼副秘书长。

  作品获“中国梦·劳动美”上海职工书画展金奖等。

来源:国家信访局  

更新日期 2023-06-27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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