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对困难行业企业社保费的缓缴申请,税务部门主要采取“名单制+承诺制”方式进行。只要用人单位属于22个困难行业或属于主管部门提供名单内的,税务部门系统内将其纳入符合缓缴条件的名单,符合缓缴条件的用人单位申请缓缴即申请成功。
此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等用人单位社保费的缓缴申请,对我市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出现暂时困难或处于亏损状态等条件实行告知承诺制,用人单位提出缓缴申请,由县(区)主管税务机关、人社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联合审核,符合该缓缴政策的用人单位须留存生产经营暂时困难或亏损期间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资料备查。
另外,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同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其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认”模块自愿暂缓,确认缓缴后税务部门将不再自动扣缴2022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已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且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除上述渠道外,可通过解除扣款协议、不往签约账户存钱,确保账户余额少于每月应缴养老保险费即可。
缓缴期间,企业应当正常办理增减员和申报业务,按照规定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逾期缴费将按照规定加收滞纳金。缓缴的三项社保费,最迟可在2023年底前补缴到位。企业可一次性补缴,也可在2023年底前采取分期或逐月等方式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底前通过补登记、补申报等方式对2022年度已暂缓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