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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广东省卫健委 生成日期:2021-08-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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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被列为试点之一!广东将开展“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完善医防协同机制,推进县域医共体分工协作,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决定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开展为期1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防协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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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时间

2021年9月—2022年9月,时间为1年。

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1年9月—2022年6月,为试点工作阶段;

第二阶段:2022年6—9月,为总结与推广阶段。

省卫健委明确五大工作目标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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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县域医共体内慢性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
落实《广东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慢病管理中心运行指南(试行)》,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发挥县域医共体的组织优势,完善县域医共体内慢病医防融合管理机制,提升县域医共体内县镇村一体化的慢病医防融合管理能力。

(二)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常态化医防融合工作制度。

建立公共卫生职责清单。利用临床健康教育、健康处方等方式,将预防和健康促进贯穿于临床诊疗全过程。


(三)建立县域医共体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互通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做到人员、信息、资源互通,推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与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高效协同。


(四)建立县域医共体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作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如社区诊断、健康促进、健康筛查、县域群体性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方面。


(五)建立县域医共体内医疗机构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协同监测机制。

县域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纳入省多点触发疾病防控预警系统,增强县域对重点传染病、新发传染病、突发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的早期预警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



省卫健委要求有关地市高度重视试点工作,加强指导,以试点为契机,以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为目标,以工作目标与内容为导向,因地制宜,探索本地医防融合与医防协同路径,找准县域医共体与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的贯通与融合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

试点工作经验被推广的市、县(市、区),将列入下一年度县域医共体绩效评价与真抓实干表扬激励的加分项。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

更新日期 2021-08-31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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