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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汕头澄海公安扫黑除恶 三年打掉3个涉黑团伙
  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

  自2018年以来,汕头澄海公安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部署,坚持“打早打小打苗头、打深打透打幕后”,深入开展重点案件、重点问题和重点地区“三个攻坚行动”和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大起底行动,加强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力度,不断优化机制创新模式,持续掀起专项斗争高潮。据了解,专项斗争以来,警方共侦破涉黑恶案件486宗,打掉涉黑恶团伙98个共627人(其中涉黑团伙3个共86人,涉恶集团6个共47人、涉恶团伙89个共494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53名,逮捕犯罪嫌疑人1080名。公安机关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有力地维护了汕头市澄海区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针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治安复杂的特点,澄海公安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有力抓手,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思路,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同部署、同推进。

  澄海分局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深入挂钩派出所开展督导检查,并抽调12名精干警力成立扫黑除恶专业队,加强信息分析和案件侦办工作。

       “翻旧账”“查案底″发现一批隐性案件线索

  澄海公安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信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联系,建立案情通报、线索移交等联动机制。全面加强宣传发动,积极联合各镇街、村居干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张贴各类严打通告,向群众分发宣传小册子,营造强大的严打声势。

  澄海公安坚持信息导侦,紧盯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建立完善常态化的线索排摸机制,并把专项斗争与基层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成功打掉了3个暴力讨债、寻衅滋事的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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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恶除恶、无恶治乱”

  澄海公安坚持以打开路、重拳出击,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发起多波次攻势,实行多层次的精准打击,共侦破涉黑恶案件486宗,打掉涉黑恶团伙98个共627人,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253名,逮捕犯罪嫌疑人1080名。

  澄海公安树立“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有恶除恶、无恶治乱”理念,把打击涉黄涉赌作为专项斗争的第一仗来打,共查处涉黄涉赌案件182宗共1227人,其中逮捕犯罪嫌疑人423名。

  对于重大涉黑涉恶团伙,公安机关采取所队联动、异地用警、异地关押、整体作战等有效措施,确保首战必胜、精确打击,连续两年打响了汕头市扫黑第一枪。2018年,澄海公安经过了近半年的缜密侦查,将以姚某波为首的重大涉黑犯罪团伙连根拔起,该案被定为广东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20个典型案例之一。

  上世纪90年代末至2018年期间,姚某波组织、领导他人在汕头市澄海区凤翔街道坝头片区一带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以姚某波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实施妨害公务、殴打执勤民警、滋事村干部、殴打村民等犯罪行为,并操纵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把持农村基层政权,长期盗采海砂,非法强占鱼塘、土地,横行乡里,称霸一方,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对澄海区凤翔街道南港村及汕头市东海岸附近的部分道路及其他基建工程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根据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澄海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罪名依法判处姚某波等2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到二十年不等的刑罚,并对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和罚金。黑社会性质组织首要分子姚为波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非法采矿罪、窝藏罪等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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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澄海公安继续乘胜追击,经过近9个月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盘踞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曾某明等犯罪嫌疑人46名。

  自本世纪初开始,曾某明组织、领导他人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一带称霸,非法敛财,笼络、招纳村干部、家族宗亲人员及社会人员,利用、操控渡头村村委会、老人协会,逐步形成以其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在曾某明的组织领导下,在澄海区上华镇渡头村及周边有组织地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聚众冲击国家机关、强迫交易、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犯罪活动,曾某明利用组织的势力、影响,操纵农村基层换届选举,通过渗透、把持农村基层政权,为该组织长期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欺压百姓、把持渡头村村政工程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非法保护。

  根据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澄海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曾某明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不得假释,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至一年,部分罪犯并处罚金。

  该案通过对曾某明等被告人判处重刑,彻底铲除该犯罪组织的经济基础,有力维护基层政权稳定。

  2020年底,澄海公安又打掉一个把持基层政权、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挪用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涉黑组织,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再添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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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恶务尽,373名涉黑恶在逃人员落入法网

  澄海公安把追逃作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抓手,把扫黑、除恶、治乱有机结合起来,对准社会治安、基层治理等领域的治安乱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整治,共抓获涉黑恶网上在逃人员373名,对涉黑涉恶资产调查取证查扣到位,共扣押、查扣涉黑恶资产约1.25亿元。

  征途漫漫,惟有奋斗。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际,常态化扫黑除恶即将展开,澄海公安将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推专项斗争健康发展,对涉黑恶违法犯罪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持续改善社会治安环境,确保社会更安定、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来源:南方法治报

更新日期 2021-02-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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