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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我市法院对三起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公开宣判

● 快审快判

  2020年8月7日下午,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郑焕彬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郑焕彬犯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四年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开始,被告人郑焕彬伙同同案人高子键、马再强、马泽锋、王文鹏、马伟涛等人成立以同案人高子键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和平小狗队”,动辄以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分分合合,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焕彬无视国家法律,伙同他人持械聚众斗殴,致一人轻伤、六人轻微伤,又结伙强拿硬要、占用他人财物,应当以聚众斗殴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表现,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依法从严

  2020年7月30日和31日下午,我市法院依法分别对肖勇等5人涉恶犯罪案件和陈树和涉恶犯罪案件宣告一审判决。共6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罪名涉及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重婚罪等。

肖勇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肖勇先后纠集被告人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王沫及其他同案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肖勇为首要分子,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及其他同案人为重要成员,王沫及其他同案人等人共同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开设赌场非法牟利、非法经营售卖95号汽油、非法经营高利放贷业务,攫取非法利益;有组织地采取滋扰、纠缠、辱骂、恐吓等手段追讨贷款及高额利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形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该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肖勇犯开设赌场罪、非法经营罪和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七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七万元,对该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吴伟耿、陈法贵、李世杰、王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到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

以被告人陈树和为首的恶势力团伙犯罪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1月开始,被告人陈树和在澄海区益璟园楼盘24号铺面开办一建材店,经营销售水泥、砂石、砖等建材,并纠集同案人姜红、刘朝勤、高少炎、杨文龙(均已判决)等人分工合作,通过采取软暴力等方式,垄断该住宅小区的砂石、砖块、水泥建材及搬运服务,形成了以陈树和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陈树和指使同案人通过利用小区业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加之采用恐吓、围堵等手段,迫使小区住户向其购买建材接受搬运服务,从中牟利,涉案金额约324.7万元。此外,陈树和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与该案另一同案人姜红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形成非法事实婚姻。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决陈树和犯强迫交易罪和重婚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来源:汕头法院


更新日期 2020-08-12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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