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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0-01-10 10:2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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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法治广东建设第二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I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19﹞37) 的要求和市委办有关工作安排,现就我局2019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建设主要情况

      2019年,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突出重点,狠抓关键,强化落实,力推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进程,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依照《汕头市2019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汕法治委2019﹞5)、《2019年度法治广东建设工作任务表》等有关文件和省卫生健康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单位主要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上率下,带头抓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同时,分工细化市直卫生健康系统全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级级分解任务。

      2.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一是全面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指标。今年来,我局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为导向,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建立完善面向政务服务、规范管理、实用好用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体系,进一步明确细化办理条件、办理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等,依法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服务透明度和可预期性。目前,我局105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已进驻窗口79项,进驻率75.24%,其中行政许可事项100%进驻;在线申办数82项,在线申办率78.10%。进驻率和在线申办率提前达到《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目标要求。二是持续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便民化。我局成立行政审批服务科,整合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各项工作,局领导签署行政审批授权书,对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16种(77个具体事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充分授权,由局分管领导或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人审批,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推动卫生健康行政审批服务再提速,医师执业证书核发、港澳台医师来内地短期行医核准、外籍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核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核发等事项当场审批办结出证;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公共场所、放射诊疗、饮用水供水、麻醉药品购用、消毒产品等领域审批事项承诺时限为3-10天,比法定时限缩短了10-57天;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提速为12个工作日。三是落实“证照分离”改革。今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的,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行政审批机关当场作出卫生行政许可决定并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3.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和省卫生健康委的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我局在去年清理取消计划生育相关证明的基础上,今年在全市范围内取消由省规范性文件设定的人体器官移植医师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用于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避免新生儿重复入户)、经济困难证明(用于身份明确但无力缴费单及危重症患者拖欠医疗费用的补助申请)、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所在地爱卫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或业务能力评价意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有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明等5项证明事项,取消后由相关部门提供培训名单及审核把关,让群众少跑路。

      4.持续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今年来,我局把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任务与日常巡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和服务质量。一是根据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2019年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学校、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明确抽检的目标任务、组织形式、内容和要求、工作进度。今年我市卫生健康双随机监督任务共647家,其中市管单位179家,龙湖区48家,金平区77家,潮阳区104家,潮南区56家,澄海区148家,南澳县35家。截至10月20日,全市各级国家抽检任务均全部提前完成,完结率达到100%。二是在辖区内开展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三是对辖区的游泳场所开展专项监督监测全覆盖,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开。四是开展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对全市所有血透单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血液透析中心(室)和独立设置的血液透析中心(所),透析用水和透析液质量控制效果全面进行监测。

      5.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实施方案》,我局牵头抓好医疗市场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无证行医、非法医疗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加强信用监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网站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站为平台,及时公开失信单位惩戒情况,公布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许可和医生、护士执业注册、变更等信息,进一步规范医疗市场秩序。

      6.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我局认真执行《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计生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做好局本级政策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份,政策性文件1份,确保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按照第178号政府令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及时梳理规范性文件,上半年清理以市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份。切实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机制,从制定程序、内容、格式和发布等方面,对每一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严格把关,做到每份规范性文件必经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发生。今年以我局名义制订印发的规范性文件1份。

      2.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2015年起我局聘任一名资深法律专业人士担任局法律顾问,为规范法律顾问的各项工作,我局印发了《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局法律顾问负责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合同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及法律风险评估,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具体法律意见,受委托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项。今年来,法律顾问协助审核合同及招投标文件19份,对各类规划编制草稿及群众信访问题提供了专业法律意见。通过法律顾问制度的作用,保障我局及全体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有效推进了依法行政的深入开展。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实行执法人员信息动态管理。我局一直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部门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工作,强化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资格管理,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审定、持证上岗等管理工作。对因工作调动、退休调离执法岗位的、已过有效期的证件及时回收换证。执法人员执法过程《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做到依法行政、亮证执法,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台账。根据在岗人员实际情况,建立详细的行政执法证台账,对持证人员姓名、职务、领证时间、证件编号等进行登记,确保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岗位编制情况与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登记的信息一致。目前,局机关持有执法证人员共43名。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依照《广东省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三个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法治办﹝2017﹞13号)规定,结合我局权责清单,认真研究制定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试行)〉、〈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汕市卫办专函〔2019〕51号),及时在局政务网站公开,对我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中执法类别、执法环节、记录要求、场所、方式等作出详细规范,明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其他执法决定等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范围。建立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对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在局机关负责人作出决定之前,由开展行政处罚科室填写《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交由局法律顾问进行审核,并由局政策法规科出具审核结论。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局已完成15宗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工作。

      3.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内部卫生监督执法案卷评查,对局机关及区县卫生健康局的行政处罚案卷和行政许可案卷进行年度评查,并对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要求,采取科室和各区县自查,局评查组抽查的形式,查找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规范监督执法行为。

      4.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综合监督执法以案促管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主动适应新时代要求,转方式,转作风,多措并举推进执法监督工作。一是开展院感管理监督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新生儿科和新生儿ICU、血液透析室、内镜室、供应室、手术室等医院感染高危科室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126家医疗卫生单位,其中医院39家,其他医疗机构85家,血站1家,疾控中心1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立案查处共10宗,对医疗机构下达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共16家。二是开展医院感染管理交叉整顿排查工作,我局联通医院院感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对各区县开展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整顿排查工作,对被检查医院在院感管理、院感重点部门防控及重点环节、医疗废物处置等方面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违法线索)形成书面意见,限期落实整改,不断提高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对院感工作管理的水平。三是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市、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及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内所有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部分医疗机构抗(抑)菌制剂生产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全面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情况。对辖区内23家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其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19家、疾控机构1家、一级未定级机构1家、血站1家,检查内容包括医院综合管理、预防接种、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各单位及时整改,并积极跟进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发现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五是开展全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我市辖区内发证的全部人工游泳所开展专项检查,在新闻媒体和门户网站进行宣传和公开监督抽检结果,营造舆论环境,促进社会监督。六是查处非法行医工作。集中开展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专项整治,对非法行医行为试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继续推进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规范医疗美容服务市场秩序。截至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共出动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1892人次,取缔非法行医点149个,罚没金额34.78万元,有力打击了非法行医违法行为,有效净化了我市医疗服务市场。七是开展全市创文“四小行业”整治工作。重点对“四小行业”的公共场所许可证持证情况,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卫生制度、规范公示等进行地毯式排查,确保“四小”公共场所创文达标。截至今年10月份底,全市查处案件共345宗,处罚金额约29万。

      5.多形式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培训。一是今年6月14日,我局召开了2019年全市执法监督培训会。由各区县卫健局分管领导、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以及濠江区综合执法局有关负责同志等参加,对当前卫生健康综合监管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新内容和新标准进行专业培训。二是开展2019年全市案件评查执法暨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邀请了省和其他地级市专家到我市授课,进一步提高我市卫生综合执法水平,三是11月下旬举办全市卫生协管员培训班,内容包括卫生协管工作及职业卫生监督,通过培训,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四)推行行政权力科学有效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19年,我局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2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件,内容涉及关于建设中医中药大健康产业平台建议(第 1735 号[教科文卫类])和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在汕头市新增建设一家“高水平医院”(第 1084 号[教科文卫类])。办理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政协提案44件,其中主办33件,会办11件,内容涉及医联体建设、中医药产业发展、高水平医院建设、基层医疗机构建等。办理市人大建议11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3件,内容涉及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对于省、市人大政协提案和建议,我们都落实分管领导牵头负责,要求各承办科室必须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办理意见,全程跟踪,有针对性、实事求是地对人大建议做出答复,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同时,我局以办理落实人大政协建议为契机,努力推动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着力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热点问题,特别是在推进中医中药发展、高水平医院建设等方面都提质提速,取得成效。   

      2.依法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2019年,我局没有收到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工作方面,2017年信访人谢梅松起诉我局不作为案件在今年由市中院发作了终审判决。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自觉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不存在任何拒绝履行或被执行履行的情况。对于谢梅松诉我局行政不作为案件,我局目前已对案件涉及的当事医师作出行政处罚,并及时向人民法院及相关当事人反馈判决执行情况。

      3.完善社会公众监督和举报投诉机制。一是开辟多种监督渠道。我局除传统来电、来访、来信方式外,通过参加省、市广播电台的民声热线节目、卫健部门网上信访系统、市信访局网上信访系统、市12345热线投诉、网络问政,在局机关大楼公示当日值班领导、科长姓名及联系电话,局政务网站公开电子邮箱、业务科室办公电话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同时,在原有24小时行政值班电话的基础上,再设立24小时手机投诉热线电话和投诉二维码,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确保群众投诉的问题得到及时受理及答复。 二是规范处理群众信访诉求,制定《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清单》,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诉求分类,对上级机关交办的按政策法规和规定时限办复,不推诿、不敷衍、不拖延。建立健信访台账,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责任要求,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落实党政领导包案处理,推动信访问题化解。 截至2019年11月底,我局受理的群众咨询投诉建议事项共313件,涉及的主要问题是医疗纠纷、公共卫生监督、医疗配套服务、计生政策咨询和劳动纠纷等,各项信访事项均能得到及时处理答复。

      4.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依托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网站、“健康汕头”公众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规定编制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认真制定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政务公开项目明细表》,并对内、对外公开的内容细化成22项。一年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6条,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4条,答复率达到100%,通过“健康汕头”公众号对外发布信息285条。

      今年以来,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责令履行等情况。

      (五)广泛开展学法活动和法治宣传教育

      1.建立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我局制定了《汕头市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会议学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学法机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律素养,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能力和水平。

      2.开展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一是开展年度学法考试。组织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法和法律知识考试,我局参学率达100%,学法考试优秀率达到98%。二是邀请市资深法律专家陈国翔举办了题为“解决医疗纠纷的法律实务”的法制专题讲座,参加人员包括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局直属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区县卫健局分管领导及各单位法制部门负责人,进一步增强了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3.开展全面普法宣传活动。按照认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认真制订《汕头市卫生健康局2019年普法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普法职责任务,举办《职业病防治法》等一系列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我们还结合12•4宪法日宣传周,在全系统广泛发动开展宪法周宣传教育活动,在局门户网站和“健康汕头”公众号宣传宪法知识,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二、主要存在问题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全面推进省、市的任务和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环节:一是卫生健康执法部门工作仍受到现有管理体制的制约;二是个别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三是卫生健康机构执法工作仍存在“执行难”现象;四是下属单位和区县一级之间实行执法责任制工作发展不平衡;五是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等。对于存在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认真克服解决,努力为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高地、强基层、保健康”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下一步工作,我们将按照省委、市委关于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主体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全面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动我市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上新水平。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使干部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规范管理行为,强化服务意识。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推动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的提升。

      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查制度。要切实加强执法决定、规范性文件等政务事项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力促依法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各项办事程序,规范机关行政运作,增加机关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逐步落实。

      四是着力全面推进卫生健康政务公开。要向社会全面公开部门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布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效。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程序予以公布。

      五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监管。要进一步整合优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资源,科学划分执法权限,提高监管效能,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不断完善内部、外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办事纪律,建立健全行政过错追究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同时,要营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不断拓宽监督、投诉渠道,方便企业、群众对机关行政行为进行监督。

      六是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要改变信访“包打天下”的格局,转变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畅通依法处理纠纷渠道,引导人民群众依照法定途径,解决利益诉求。同时,要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法律的权威。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19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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