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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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30 18:12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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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贯彻“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对政府政务信息的知情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我局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分管领导主抓,局办公室负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依照有关规定切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落实工作要求,确保公开到位。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结合部门职能,扎实推进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调整,2023年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个,截至2023年底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7个;二是做好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旅游投诉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和监管执法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及时做好部门预决算及相关报告公开;四是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提升解读成效;五是强化服务理念,认真做好4个省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咨询”留言和9个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工作,注意收集相关舆情,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六是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政务信息公开事项。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发布管理。印发了《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先审后发”机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四)拓宽发布渠道,强化信息宣传。通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和“汕头文化云”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发布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等方面的政务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切实做到重要信息第一时间采编发布,确保信息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3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1

      0 

      3

      1

       0

       0

       0

      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在组织政务公开培训方面的力度还不够,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

      接下来,我局将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多组织有针对性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深化政策解读,丰富政策解读方式,不断提升公众查阅信息、咨询办事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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