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的通知》(粤文旅非遗〔2026〕17号)精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委托市非遗保护中心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在省级以上非遗传承人自评的基础上,经资料审查,组织传承人现场答辩,专家评议,拟定了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初评结果。
现将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
受理单位: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46幢D座603室
邮政编码:515041
受理电话:0754-88856078
电子邮箱:stfeiyi@126.com
附件:2025年度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估工作初评结果.pdf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13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无障碍版

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22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