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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汕头海源游轮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755170811XK
法定代表人: 李瑞琴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路116号(汕融大厦)509号房之一
根据《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对未缴纳质量保证金旅行社予以责令改正的公告》,本机关于2025年4月28日对当事人涉嫌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一案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未在本机关要求的责令改正期内改正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处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汕文综罚字〔2025〕026号,详见附件),现本机关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上述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也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决定书。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涛庄东区46栋D楼802室
联 系 人:林意臣 唐建叶
联系电话:0754-88634677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9月11日
附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汕文综罚字〔2025〕026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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