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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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25年“法治筑魂·普法入心”法治书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
  • 2025-03-10 18:14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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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弘扬法律精神,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集中展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普法工作建设成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文联、广东广电网络汕头分公司决定联合举办2025年“法治筑魂·普法入心”——法治书画作品征集评比展览活动,营造全民普法的良好氛围,展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成就、深化汕头普法宣传,丰富法治文化建设新篇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法治筑魂·普法入心”为主题,以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为主线,旨在以融汇传统文化精髓,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凝聚法治文化的魅力,让书画作品和书画活动成为机关、企业乃至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有效载体,营造全民普法良好氛围,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着力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展示法治成就,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活动单位

      指导单位:汕头市普法办公室

      主办单位: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汕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广东广电网络汕头分公司

      协办单位:汕头市图书馆、汕头市文化馆、汕头市体育运动学校,汕头市丹墨轩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三、活动要求

      (一)参赛对象

      我市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

      (二)活动时间及流程

      1.作品征集阶段(2025年3月10日—5月10日)

      社会各界人士、团体将作品及报名表于4月30日前报送至主办方指定地点。

      2.专家评审阶段(2025年5月11日—5月30日)

      在市文联指导下,组织评审专家对报送作品逐一进行评审,推荐可供展示的作品。

      3.获奖名单公示阶段(2025年6月5日—6月9日)

      获奖名单将在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官网、官微进行公示(五天)。

      4.优秀作品展示阶段(2025年6—7月)

      入选优秀作品集中在“法治筑魂·普法入心”书画作品展进行展示,同时,汇编在“汕头普法”“汕头文旅”“汕头文艺网”“汕头广电网络”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广泛宣传。

      5.组织获奖作品颁奖仪式(2025年7月中旬)

      届时邀请市普法办、市文广旅体局、市文联、广东广电网络汕头分公司有关领导莅临现场颁奖,并为入选的优秀法治书画作品颁发证书及纪念品。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要体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题明确、内容积极。

      作品主题可围绕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理论的作品;二是宣传宪法,突出宣传民法典,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党内法规的作品;三是宣传未成年人保护、家庭教育等关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相关的法律法规的作品;四是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法律热点问题,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作品;五是结合工作职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制度,宣传本部门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的作品;六是展示主办机构相应系统内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成就,可结合宣传普法与依法治理、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百千万工程”、法治乡村建设等工作,彰显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2.书法作品包含软笔书画和硬笔书画,软笔作品尺寸不大于137*68cm(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硬笔书画尺寸不大于A4,字体不限,草书、篆书作品需附释文。

      3.美术作品: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漫画、连环画等。其中中国画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以竖幅为宜);油画、版画、水彩画、水粉画、素描、漫画等,须标明作品名称、尺寸(以国家级比赛标准尺寸为宜)、材质。参赛作品使用材料和表现形式不限。

      4.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常用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名称、作品书体等。

      (四)奖项设置

      设置书法和美术类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另设优秀组织奖若干。获奖人(组织)及作品将在“汕头普法”“汕头文旅”“汕头文艺网”“汕头广电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展示。

      四、投稿方式

      可个人递交,也可由单位统一送至市文广旅体局政策法规科,地址: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幢D座704 ,联系电话:88325895,徐同志。

      五、其他事项

      (一)作品应是最近三年(2022年至今)创作完成的作品,在其他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奖的作品不再纳入评选。

      (二)作品内容要贴近实际,注重普及法律知识,以小切口反映大主题。要注重政治性、法治性、艺术性相统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三)参赛者须确保参赛作品是原创作品,不接收署名两人及以上的作品,对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由参赛者自负,并取消其参赛资格。凡提交作品参赛者,即视为接受主办方有关活动的各项规定。

      (四)主办方有权对征集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且不需支付稿酬。对于本次活动中的优秀作品,主办方将向有关部门积极推荐。

      (五)本次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稿,本次展赛不收取费用。

      (六)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单位。

      (七)本次活动由广东广电网络汕头分公司独家提供经费支持赞助。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汕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广东广电网络汕头分公司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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