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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我局组织开展了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经传承人申报、各区县和市直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专家评审小组初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拟认定魏钦松等81人为汕头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即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1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
受理部门: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涛庄东区46栋D楼603室
邮政编码:515041
电子邮箱:stfeiyi@126.com
联系电话:0754-88856078
附件:汕头市第八批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公示名单(共81人).xlsx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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