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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粤府〔2022〕70号)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汕府〔2022〕113号)精神,省文化和旅游厅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由下放县级文旅部门实施调整为委托市级文旅部门实施;按照《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签订行政许可事项委托书的通知》(粤文旅法〔2022〕73号)要求,我局已与省文化和旅游厅签订委托书,自即日起承接实施汕头市辖区内“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内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事项的行政许可工作。
特此公告。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2月27日
附:办事指南(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guide/11440500006997593L34401190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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