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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经审核,王浩楠不符合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现将撤销信息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2年1月25日至1月29日。
公示期内,如对名单有异议,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电话(0754-88452355)、书面或其他形式向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竞技训练科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署名或当面反映。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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