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全力支持文化和旅游企业有序复产,省财政统筹安排文旅企业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文旅企业积极应对疫情。截止7月22日,我市共收到各区(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上报申请贷款贴息文旅企业共11家。根据省文旅厅要求,我局对11家文旅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全部符合申报条件,拟发放贷款贴息专项资金145万元。现公示如下:
一、存量贷款贴息(共143.5万元)
(一)金平区1家,共0.11万元
汕头市汇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0.11万元
(二)龙湖区4家,共59.63万元
汕头经济特区艺苑文化广场开发有限公司18.27万元
汕头市铂晶大酒店有限公司20万元
广东大家风范国际旅行社1.36万元
汕头市花园宾馆管理有限公司20万元
(三)潮阳区2家,共40万元
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酒店20万元
汕头市和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万元
(四)潮南区3家,共42.81万元
汕头市皇都大酒店有限公司20万元
汕头市潮南区金城大酒店20万元
汕头市梦都娱乐有限公司2.81万元
(五)南澳县1家,共0.95万元
汕头市和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0.95万元
二、新增贷款计划贴息(共1.5万元)
(一)金平区1家,共0.03万元
汕头市汇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0.03万元
(二)龙湖区1家,共0.68万元
广东大家风范国际旅行社0.68万元
(三)潮南区1家,共0.32万元
汕头市梦都娱乐有限公司0.32万元
(四)南澳县1家,共0.47万元
汕头市和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0.47万元
公示期自2020年8月26日起至9月2日止,如对上述受补助单位及金额有任何异议,可直接与我局产业与资源科反映,电话:88628579,联系人:陈华栋。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