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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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侨历史文化藏品和史料征集公告
  • 2024-05-19 16:05
  •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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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做好新时代“侨”的文章,展示广大华侨华人的家国情怀和助力家乡发展的重要贡献,汕头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潮侨历史文化藏品和史料,在第二十二届国际潮团联谊年会和第十届世界潮商大会期间集中展出。

      一、征集范围

      1.海内外侨团侨领、华文学校、华文媒体等组织及其领导人物,以及社会各界杰出华侨华人和归侨侨眷物品及资料;

      2.华侨华人创作或收藏的珍贵书籍、字画、艺术品、家谱、家书等物品资料;

      3.反映华侨华人支援祖(籍)国革命与家乡建设,以及对住在国的经济繁荣、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物品资料;

      4.反映华侨华人在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生产与生活中的代表性物品资料;

      5.华侨华人世代相传的各种中外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之相关的实物;

      6.反映各个历史时期及重大事件中华侨华人和社团组织相关影像资料;

      7.其它有价值的实物和资料。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捐赠,与捐赠者签订捐赠协议,并颁发捐赠证书。

      (二)借展。收藏者自愿将藏品借与展出的,双方签订借用协议,由市博物馆进行科学保护,安全保管。

      (三)复制。对社会机构、各博物馆、个人收藏的文物资料,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复制、仿制,完成后归还原件。

      三、征集程序

      为确保文物藏品征集合法合规、有序有效开展,按如下程序办理:

      (一)申报。藏品和史料持有者通过小程序或者直接与市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组联系申报,体积较大、数量较多的可提前预约工作人员上门登记、拍照,并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信息作出简要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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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评审。专家评审组对拟征集的藏品和史料进行筛选核验、综合论证、价值评估。经评审不予征集的,原物退还。

      (三)选用。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估意见,与藏品和史料持有者协商确定征集方式,办理相关手续。

      (四)建档。对征集的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附带照片、征集时间、方式和收藏过程、背景说明等详细信息,存档入库保管。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单位:汕头市博物馆

      (二)联系人:张丽虹、郑文宏 (联系电话:0754-88973912、88973982;电子邮箱:stsbwgzj@163.com)

      (三)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月眉路与韩堤路交界处

      (四)邮编:5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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