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汕头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双随机办〔2023〕4号)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文化和旅游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粤文旅综执〔2023〕32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使部门联合抽查成为部门间协调监管新常态,实现“综合查一次”等监管新模式,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执法扰民等问题,着力提高部门监管合力,进一步维护我市文化旅游体育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抽查时间和抽查任务
本实施方案下发开始至2023年10月底前,具体抽查任务、抽查对象、时间安排详见《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附件1),联合抽查行动具体时间届时另行通知。我局执法一科、执法二科可根据各自监管金平区、龙湖区市场行业实际情况,在计划要求期限内自行牵头组织有关参与单位实施联合抽查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和步骤
由我局按照附件1的抽查任务和时间节点,牵头组织参与单位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其中,我局执法一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涉及金平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执法二科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涉及龙湖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所有双随机抽查工作全程依托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下简称省平台)组织实施,实现全过程留痕。通过在省平台上制订抽查任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分发并通知参与单位在省平台认领任务,各参与单位及时登录省平台接收任务,实施检查单位(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各自在省平台随机抽取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2名,商定联合抽查行动时间,同步开展实地检查,联合检查结束后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平台推送公示等一系列操作。
(二)抽查范围和比例
抽查范围覆盖抽查计划任务所涉金平区、龙湖区域正常营业的经营企业(相关检查对象名录库之前已分别提供有关参与单位录入),每次抽查比例不低于市场主体名录库3%。
(三)分工及措施
联合执法检查时,各单位执法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检查。参与执法检查人员需携带检查执法设备和执法文书(有执法服装的需穿执法服装)。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各自详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检查场所现场负责人签名确认。检查中如发现有违规违法问题,按各部门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不属本部门权限的,依法依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四)抽查结果公示
各参与检查单位在检查结束后,要将检查记录及相关材料按有关规定整理归档,并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省平台及本部门相关平台推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职责落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省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评估的重要指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周密组织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推进举措,确保取得成效。
(二)强化联合监管,认真落实推进。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部门对接和信息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协同促进。牵头发起部门要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认真做好统筹、督促、推进等工作,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充分发挥综合监管优势,提升监管成效。
(三)严格规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要依法规范实施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到检查前准备细致充分、检查中工作严谨规范、检查后续处理无缝衔接。在检查过程中,要加强宣传报道,扩大随机抽查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加强对被抽查企业的引导教育,引导企业依法诚信文明经营。
附件:1.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
2.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联络员名单
附件1
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