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五”普法以来,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部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结合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工作实际,健全普法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创新宣传方式,努力提高法治宣传工作水平,在全系统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为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事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 领导机制。成立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法治宣传工作,加强普法规划部署,制订年度普法工作要点,把普法工作与行政执法、市场管理、主题活动等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保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经费,订阅法治报刊,购买法律法规单行本,编印法律法规系列折页、宣传册和宣传海报,派发给局机关、下属单位、各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及市民。 责任机制。印发工作方案,制订责任清单和工作指引,普法责任主体覆盖全部业务科室,普法内容覆盖宪法、党内法规制度及与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谁执法谁普法”主要措施 加强学法培训。一是干部学法。建立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每年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2019年在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之际,邀请汕头大学法学院邓剑光教授为局机关和各区县局行政执法人员分别作两场宪法专题讲座。每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综合知识学习和考试,把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作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二是执法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考试并申领行政执法证。每年组织两次行政执法培训。2019年举办两期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 2020年分别举办全市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行政人员和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网络培训。 丰富普法形式。一是依托非遗项目开展普法宣传。2020年5月,联合澄海区文化馆在该馆多功能厅举办主题灯谜讲座,宣传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法律法规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借助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在《学习之友》杂志上解读《广东省民宿管理办法》,在今年第15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联合市普法办录制法治访谈节目《说法》,由局专业人员向观众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三是运用“两微一网”开展常态化普法。积极推广网站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努力形成“互联网+法治宣传”的普法新格局。 开展专项普法。一是结合文化节日普法。2019年6月组织非遗进高校,在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20年4月,联合市版权局、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在文化馆举办版权保护宣传。2020年国际博物馆日,组织全市各博物馆单位利用网络为载体,向市民宣传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旅游活动普法。2019年5月“中国旅游日”汕头主题活动在南澳海岛国家森林公园举行,结合主题开展文化旅游法律知识和便民服务宣传咨询,发放《旅游法》《广东省旅游条例》等旅游法律法规单行本,宣传旅游法律知识。三是结合体育赛事普法。利用举办汕头国际马拉松赛、亚洲冲浪锦标赛、亚洲杯铁人三项赛、全国翻波板锦标赛、搏击赛等高端体育赛事及韩江徒步节、新春长跑比赛等群众体育活动,宣传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等体育法律法规。 利用场馆普法。充分利用我市文体场馆的资源优势,在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等场馆设立常态普法宣传点。宣传点设置普法宣传资料柜,摆放相关文化、广电、旅游、体育普法宣传资料供市民游客取阅,同时通过电子屏幕、电子显示栏等设施播放相关普法视频和标语。依托市文化馆、市图书馆等场馆不定期开展相关普法专题活动。2019年8月份,市图书馆在一楼设立宣传点,宣传《公共图书馆法》和《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今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在市文化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展示暨非遗法宣传活动。 走进企业普法。在市场检查执法过程中,组织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开展现场解答、发放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方式,为企业经营者提供法律服务,让企业经营者自觉学法懂法守法。在管理中普法,做好“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放权,在审批工作中做好宣传告知。在服务中普法,今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局结合防控具体措施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工作,切实落实防控责任,组织6个检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文化体育场馆、文艺院团和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民宿、旅行社、网吧、娱乐场所等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检查,结合检查工作对企业进行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在局微信公众号“汕头文化云”发布《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规定的通告》。 三、以“谁执法谁普法”推动各项工作 “七五”普法以来,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工作落实到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推进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发展,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行业管理更加规范,在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惠民、艺术精品创作、对外文化体育交流、文物保育活化、非遗传承保护、文旅产业发展、广播电视管理、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文化市场管理和综合执法等方面,取得明显工作成效,为我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区域文化高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