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6-01-29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汕头市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汕头市统计局办公室(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7楼;邮编:515037;电话:0754-88970369)。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汕头市统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优化平台建设、规范信息管理、强化监督保障,切实提升统计信息透明度与服务效能,为服务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统计信息支撑。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市统计局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积极拓展公开内容与渠道。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局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内容涵盖以下方面:
统计监测成果:统计简况20条,统计分析4篇,统计图表4篇,统计公报1期,经普公报7期,进度数据12期。及时反映经济运行态势。
政务运行信息:文件通知公告4件、工作动态85条,年度预决算(含“三公”经费)3条,领导分工1条,机构职能1条。
依法行政信息:公示行政执法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市统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上年结转2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均已依法按期办结。所有申请均得到规范处理,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落实“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保密审查要求,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安全。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与存档,实现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提升检索便捷性。同时,加强“汕头统计”微信公众号运营,发挥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产品作用,并利用新闻媒体解读热点数据,构建多元化、立体化的公开矩阵。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科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制发并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本年度实施行政许可0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项,行政强制0项。
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金额为0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一)申请接收情况
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件。从申请人看,38件来自自然人,0件来自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申请办理情况
本年办结的38件申请中:
“予以公开”的28件。
“其他处理”的8件,原因均为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
“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的2件,均已按期答复。
本年度未发生“不予公开”、“不予处理”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度,市统计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数据解读的深度与通俗性有待加强。面向公众发布的统计信息,有时仍以专业数据报表为主,用通俗语言进行解读、揭示数据背后经济含义和社会规律的力度不足,影响了非专业读者的理解。
2.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可进一步优化。部分动态类信息、专题分析数据的发布存在一定延时,未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最新统计信息的需求。
3.平台互动服务功能有待提升。线上平台的政民互动渠道利用不够充分,服务公众个性化、复杂化的统计咨询需求能力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深化统计服务与解读。计划推出“数据汕头”系列图解和短视频,对季度、年度主要经济数据和社会关注热点进行多元解读。建立例行统计数据发布解读机制,让数据更“接地气”。
2.优化信息公开流程与时效。完善内部信息报送与审核流程,加强对信息更新情况的日常监测,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3.强化平台互动与服务能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多渠道回应公众复杂咨询的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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