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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4-01-31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2023年汕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4-01-31 10:26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2023年年度汕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年度为2023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3年,汕头市统计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做好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局统计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统计成果产品、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主动公开内容统计。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的项目有:文件通知公告15件、工作动态105条,年度预决算(含“三公”经费)3条,领导分工1条,机构职能1条,行政执法1条,统计快讯39条,统计分析4篇,统计年鉴19版,统计公报1期,统计月报12期。同时,认真落实统计为民服务的宗旨,及时做好接待来人、来电、来函咨询查询业务办理,针对相应内容,落实相应专业科室办理。

      1、及时更新统计信息网站信息,提高信息更新时效及服务质量。主动通过汕头统计信息网站发布反映统计部门履职的工作动态、有关政府文件通知;主动发布各类统计成果产品,提升更新时效及提高内容质量,内容包括统计普法宣传、报告年度、月度、季度统计指标数据、人事管理工作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

      2、加强统计数据库建设,充实统计信息资源。充分利用统计部门信息资源,建设完善统计数据库建设,利用企业联网直报、专项调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契机,进一步完善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专项调查、国情国力普查信息资料,充实丰富数据量,为信息公开提供数据支撑。

      3、加强统计信息发布工作,做好统计信息发布解读。提高统计信息发布和解读力度。一是月、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及时通过局网站及时发布。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解读。在发布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的同时,主动做好解读数据变化及原因、存在问题并提出具体对策建议,为各部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项调查数据发布、统计数据解读等工作。

      4、丰富统计信息产品,不断满足社会各界需求。按照国家制度要求,在上级经济指标发布后,及时发布本地统计月度、季度、年度指标数据和统计年鉴。

      (二)年度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3年全年共收到涉及民生服务、统计业务咨询共1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及时落实相关专业科室办理,及时办理回复,按时办结,办结率100%。未发生因故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统计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0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与省、市有关要求对表对标,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一)公开工作全面性有待进一步充实;(二)部分栏目比较单一,项目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为党政和社会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三)主动公开的内容有待完善,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2024年,市统计局将认真执行省、市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能公开的尽量公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相关专业的责任落实,及时准确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一)做好汕头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动态的及时更新和发布。(二)拓展充实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涉及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等市民群众最关心、关切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和回应网民的咨询。(三)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加强与上级、市直部门的联系沟通,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业务水平。(四)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按照要求及时转载、链接各级政府重要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7楼;邮编:515037;电话:88970369;传真:88970369;电子邮箱:st_bg@gdstats.gov.cn。


    汕头市统计局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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