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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3-01-29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2022年汕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2023-01-29 16:26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2年汕头市统计局政府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汕头市统计局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和发布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充分利用局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统计信息产品、新闻媒体等多种方式,创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内容和形式,全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全年共主动公开的文件通知公告5件、工作动态129条,年度预决算(含“三公”经费)3条,领导分工1条,机构职能1条,行政执法5条,统计快讯46条,统计分析4篇,统计年鉴19版,统计公报1期,统计月报12期。认真做好接待来人、来电、来函咨询查询。

      1、进一步发挥统计网站的作用,信息更新时效及质量较上年大幅提高。通过统计信息网站主动发布各类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统计普法宣传、年度、月度、季度统计数据、人事工作和统计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

      2、进一步充实统计数据库,丰富信息资源。如以企业联网直报、人口普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完善有关人口信息资料,丰富了数据量,为信息公开提供数据支撑。

      3、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获取性进一步增强。一是每月、每季通过局网站及时发布国民经济运行数据。二是加强数据解读。在发布月度、季度国民经济运行数据的同时,主动解读数据变化及原因、存在问题并提出研究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决策参考依据。三是做好普查、专项调查数据发布、数据解读等工作。

      4、完善统计信息产品,努力满足各界需求。及时发布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指标数据和统计年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共收到12件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已按时办结,及时办理回复,办结率100%。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栏目建设不够完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互动交流有待加强。

      2023年,我局将继续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一是结合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做好工作动态的更新和发布工作。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务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市民群众最关心的事项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并做好沟通交流,及时回应公众留言和回应依申请公开平台网民的咨询,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三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四是加强与省统计局、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水平。五是跟进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及时转载、链接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市统计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7楼;邮编:515037;电话:88970369;传真:88970369;电子邮箱:st_bg@gdstats.gov.cn。


      汕头市统计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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