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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6-05-19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关于做好汕头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16-05-19 00:00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 汕市统字〔201634



    各区(县)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76号)和《关于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统字〔2016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汕头市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定为1016日。

    (一)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二)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三)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 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二、考试地点

    (一)初级、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点设在揭阳市。

    (二)高级统计师考点设在广州市。

    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上标明的名称及地址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初级条件。凡初中毕业工作满十年;高中毕业以上学历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初级。

    (二)中级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岗统计工作人员均可报考中级:1、初中毕业工作满二十年,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2、高中或中专毕业,专业工作满十五年,任初级职务满四年;3、大学专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六年;4、大学本科毕业,专业工作满四年;5、研究生班结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两年;6、获得硕士学位,专业工作满一年。

    (三)高级条件。

    1、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下同)博士学位后,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满2年;

     2、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硕士学位,担任统计师专业职务后,或者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本科学历或者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4年;

     4、获得非统计学或者相近专业上述学历、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其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报考初、中、高级统计职称所需的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统计专业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612月底止。

    四、报名时间:

    初、中、高级报名定于 2016 5 25日至6 30日(周六、周日除外)。

    五、提交材料

    报考初、中级人员须填写《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见附件)一份,报考高级统计师须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份。还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近期彩色大一寸免冠正面同底相片四张(含贴报名表相片一张)。申请表格以A4纸规格打印双面,复印件和分为两页纸打印的一律不接收。

    六、报名地点:

    按属地原则,报考人员到所在地的区(县)统计局报名,也可直接到市统计局报名。

    市统计局报名地址:市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楼七楼法制科,联系电话(传真):88970365

    各区(县)统计局报名地址:

    龙湖区统计局:大北山路3号龙湖财审大楼九楼,电话88172437

    金平区统计局:金砂中路金平区政府办公大楼西梯(二楼),电话88310867

    濠江区统计局:濠江区西墩五围园,电话87376753

    潮阳区统计局:潮阳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电话83822657

    潮南区统计局:潮南区政府办公大楼,电话87766707

    澄海区统计局:澄海区文冠路区党政大楼4B区,电话85869719

    南澳县统计局:南澳县后宅镇金龙路95号,电话86802448

    七、报考费用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标准,报考人员每人收考务费100元(共两科,每科按50元收取)。统一通过市财政非税收入系统逐一收缴考务费。

    八、考试大纲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考试大纲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2016年高级统计师考评结合考试继续使用2012年度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供考生浏览查询。

    九、考试用书

    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可自行在国家统计局教育中心委托的网站(京东林森文翰图书专营店)订购考试用书,为了及时可由各报考点的区(县)统计局统一向国家统考办订购。初级每套74元,包括《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中级每套124元,包括《统计相关知识》、《统计业务知识》、《〈统计相关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和《〈统计业务知识〉学习指导与习题》。

    十、工作要求

    各区(县)统计机构要认真做好报考人员的宣传发动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指定专人受理报名等工作。报名工作结束后须于710日前将考生报名表上交市统计局。

    考试成绩查询在考试结束两个月后,考生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网页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附件:1. 2016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发证登记表

    2.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考试报名登记表

     汕头市统计局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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