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15-05-27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现将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统办字〔2015〕12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一、各区、县统计局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15年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二、培训内容见“2015年继续教育培训教材征订单”。可以选定1门(或1门以上)作为继续教育培训课程。
三、考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按“附件2”表格录入存档,在1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统计局(市局汇总报省局教育中心)。
联 系 人: 蓝文雄 张昌瑀
联系电话:(0754)88970365
邮 箱:gd05fz@gd.stats.cn 内网(新邮箱)
汕头市统计局
201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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