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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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各地镇、街道统计机构现状,总结推广各地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推动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根据广东省统计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粤统字〔2009〕32号)精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
此项调查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区县统计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现将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基本情况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调查,了解各地镇、街道统计机构现状,为总结推广各地镇、街道统计机构建设经验、探索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途径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和对象
本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全市全部乡(镇、街道)的统计机构,未设统计机构的按本地统计工作实际情况填报;行政区划代码中乡级政企合一单位视同乡镇填报本表。
三、调查的主要内容
本调查分五个部分,包括乡(镇、街道)基本情况、统计工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单位数量、基层统计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2008年统计工作量。
四、调查时点
本调查调查时点为2009年4月30日;乡(镇、街道)主要指标、经费情况、统计调查单位数、统计工作量填报2008年实际情况或按经济普查情况填报。
五、调查的组织实施
(一)各区、县统计局按本方案要求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实施本地调查工作,进行资料审核、整理、数据录入和汇总,6月12日前上报市统计局综合法规科。
(二)调查表由乡(镇、街道)统计机构按实际情况填报;未设立统计机构的,由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填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包括乡级政企合一单位填报一张调查表。
(三)本调查分两部分组织实施:
1、调查表第一至第四部分,由全部乡(镇、街道)填报;
2、调查表第五部分,即“2008年统计工作量”,采取典型调查的方法,由每个区、县统计局分别选取本地1—2个乡(镇、街道)填报。具体方法:
(1)只有街道的区、县选取1个街道填报;既有街道又镇的区、县分别选取街道、镇各一个填报。
(2)镇、街道的选取方法:村(居)委会数量居中、统计调查单位数量居中且行业分布较均匀、对本区、县统计工作量有代表性的乡、镇、街道。
六、时间安排及报送要求
(一)预计6月初进行业务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统计局根据调查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调查工作。进行资料审核、整理,并按统一下发的程序进行数据录入、审核、修改。
(二)6月12日前,各区、县统计局将录入、审核后的资料以电子表格方式上报市统计局法制教育科。
七、补充说明
(一)5月30日前,各区、县统计局将本项工作负责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报送市统计局法制教育科。
(二)数据处理程序另行下发,请注意及时下载。
联系人:市统计局法制教育科 徐津,电话:88970360
八、调查表式、填报说明及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