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6-09-17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统计局(下称我单位)2026年至2027年“全市基层统计调查辅助性服务项目”招标工作即将开始,现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公开招标项目的一般性审查及重点审查工作,项目暂估预算约1150万元(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我单位将对确认报名参与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比选,以最终确定中选第三方机构。
一、资格条件
(一)参加遴选的一般性审查及重点审查第三方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汕头具有固定办公地点和专职从业人员;
(二)参加第三方机构需为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注册备案第三方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三)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的招标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专业能力匹配,熟悉政府采购全流程法律法规,具备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等采购项目的一般性审查及重点审查工作审查实操能力。
(五)符合回避要求,依据财库〔2021〕22 号规定,参与本项目采购需求、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等其他采购活动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审查工作,参与需作出利害关系回避承诺。
(六)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资料要求
(一)资料格式
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资料清单
1.企业营业执照;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相关证明;
3.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交机构简介材料及近三年相关业绩材料;
5.第三方机构服务方案,包含项目一般性审查及重点审查及配套咨询服务等内容;
6.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果是委托代理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7.机构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
请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遴选文件请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遴选文件,不予受理。
(一)递交时间
报名资料应密封盖章,并于2026年9月17日至9月20日17:30前自行送达或邮寄递交至指定地址,以报名资料实际送达时间或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将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址及联系人
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8号市政府办公大楼7楼。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4-88970369。
四、选取确认方式
我单位从综合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团队情况、企业诚信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选取,经综合考量确定最终中选的第三方机构。中选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政策的要求,按流程开展项目工作。
对于未选中承接业务的机构,不给予任何费用或补偿。
比选后,如放弃或不愿承接代理服务的,应在我单位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说明。如造成我单位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我单位将另行委派其他第三方机构。
五、其他
中选第三方机构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委托人明确的时间内完成相关文件的编制;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情况。
中选机构承担组织项目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制作参选资料、交通、邮递等)。我单位不向中选机构支付、收取任何费用。
汕头市统计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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