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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3-10-25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中共汕头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3-10-25 15:13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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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10月31日,对市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监督。2023年1月4日,巡察组向市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市统计局党组认真落实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市统计局党组组织落实情况。

      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将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作为创新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重要抓手,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推进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措施落实、问题处理落实。

      (一)强化政治学习,凝聚思想共识

      市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群立即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市委巡察组巡察市统计局反馈意见,落实各党支部学习上级要求。巡察集中整改阶段,先后组织召开局党组会10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场、民主生活会2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重要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统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通过持续深入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最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把整改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023年3月24日,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进一步夯实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

      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统筹推进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2023年1月17日,报经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部门审议后印发了《中共汕头市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

      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措施亲自督办,并带头担负了巡察反馈意见27个问题中14个问题整改任务的牵头责任。局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着力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局各科室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严格履行本部门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巡察整改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有力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巡察反馈以来,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局党组会听取研究巡察整改情况汇报6场,研究审议统计业务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人事工作、内部管理制度机制等涉及巡察整改事项27项。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3场,紧盯突出问题、重点问题,研究困难和问题,并扎扎实实推动巡察问题解决。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4场,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按领导小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处理解决到位。

      (三)制定整改台账,落细整改措施

      在整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局党组广泛征集意见建议,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研究制定《汕头市统计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分项整改台账》,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7个问题,梳理细分出55项具体整改任务,制定115项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承办部门、整改时限,做到每条整改措施可执行、可操作、可检查。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马上就改;对于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倒排工期、挂图作业;对于需要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的,持续攻坚,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抓实,推动落实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四)强化标本兼治,增强整改实效

      为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十分重视长效机制工作,坚持以上率下,联动发力。将巡察整改与推动统计工作结合起来,注重巡察整改工作与常规工作的有机结合、整改措施与强化日常管理的全面整合、整改效果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融合,抓各项制度、机制的建立健全工作,多管齐下、标本兼治。巡察反馈以来,组织建立健全《市统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修订)》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机制5项,《汕头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试行)》等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制度机制4项,《加强汕头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意见》等统计调研分析机制计划3项,《汕头市统计局统计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加强保密与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机制3项,《中共汕头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等加强内控制度机制4项。强化对巡察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动态跟踪统计,做好整改事项的销号式管理,对于已经完结的整改任务及时销号;对于正在推进中的整改项目,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到期验收检查,坚持紧盯不放,每月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报告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诚恳接受市委巡察办的督促指导,确保方向不偏、力度不减、整改到位,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

      二、对巡察反馈意见所指出问题的整改

      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27个问题,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集中整改阶段已完成22项,占比81%;其他5项具体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整改落实率100%。通过巡察整改,市统计局领导班子的思想认识更加深刻,履行职能职责更加到位,长效机制逐步建立,进一步强化用制度管人、管财、管权、管事机制,整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政治引领不到位,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存在差距,学习上存在深研细读少、照本宣科多的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强化政治引领,加强局党组理论学习,1月、3月先后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2场,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内容,每名班子成员在集中研讨中均作专题发言;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一季度召开局党组会10场,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举措;3月下旬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党的理论知识测试,较好形成政治理论学习的浓厚氛围。

      (二)“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深度、精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坚持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能,局党组会注重加强对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重要部署贯彻落实工作的专题研究,一季度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相关工作5场次。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和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制订印发了《加强汕头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意见》。今年以来,编印统计分析报告13篇;向市委办、市府办报送涉及经济社会运行信息11篇。协助提供全市经济总量上3000亿新台阶宣传资料,在社会媒体、融媒体集团合作发布统计新闻4篇。逐步加强民生领域统计监测分析,刊发《2022年度汕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其中涉及民生领域的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教育和科学技术、文化旅游卫生和教育、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等4大板块;一季度编印消费方面的统计分析报告1篇;印发《2023年度汕头市统计局基层调研和分析研究计划》将消费领域作为重点课题研究之一,同时高质量发展监测课题研究将涵盖民生领域分析;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情况的调研,并要求持续加强民生领域的统计分析工作。

      (三)“数据质量责任意识不强,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存在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经局党组审议,印发《汕头市统计数据质量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员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统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分地区、分专业、分岗位的数据质量责任,进一步提高我市统计数据质量,督促各专业科室制定各专业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核查计划。印发《汕头市统计约谈案卷评查参照标准》,规范行政处罚和约谈行为,提高行政处罚和约谈实施机关的执法水平,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局各专业科室建立2023年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台账,组织各统计专业对2021、2022年不完善的台账、记录进行补齐。              

      (四)“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执法成效和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区县统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继续推进。着力加强统计执法力量,积极组织统计系统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资格培训考试,一季度全市统计系统新增加4名工作人员考取统计执法资格证,提升全市统计人员持证比例。针对南澳县目前没有具有统计执法资格的情况,在巡察期间,我局对全市统计执法持证人员进行统筹调度,对南澳县部分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下来制订执法检查计划时,将更加充分考虑基层执法力量的实际,加强执法力量的统筹调度。加大对“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切实转变原执法检查偏少情况,2021年以来开展执法检查均在200家以上,占全市“四上”企业数量的4%以上。加大执法力度,区县执法工作中取得突破,2022年全市立案6宗,其中区县立案数3宗,在今年初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上我市统计执法办案工作得到了省局的充分肯定。下阶段将加大统计执法查处力度,特别是督促区县要加大查处力度,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规范区县统计执法检查台账,2022年,组织人员检查区县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发现区县统计局存在巡察组提出的个别统计执法检查台账不规范问题,已于2022年通报区县及时整改。接下来,将组织统计执法工作业务培训,不定期检查区县执法检查台账。

      (五)“调查研究不深入,调研成果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经局党组会审议,制订下发《加强汕头统计分析研究工作的意见》和《2023年度汕头市统计局基层调研和分析研究计划》,要求每名领导班子成员每月到企业、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3天,围绕上级重大决策和全市中心工作,确定了扩大有效投资研究、扩大消费需求研究、高质量发展监测研究、制造业发展研究、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研究、更好推进单位清查研究等6个专项课题,每名班子成员和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分别牵头开展一个专题深度调研,着力提升统计调研报告质量和水平。

      (六)“保密责任落实不到位,保密意识不够强”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落实2名原来未及时签订《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告知书》的领导干部补签《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告知书》,全局领导干部做到应签尽签。结合统计业务工作实际,为强化统计数据安全保密工作,制订统计数据岗位《保密承诺书》,并落实全员签订。按照市保密部门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保密工作风险排查工作。建立保密室、数据中心机房出入登记台账、保密文件借阅复印登记台账。同时印发《汕头市统计局网络和数据安全约谈办法》,进一步落实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责任。

      (七)“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未按规定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对部门预算公开同步公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进行自查自纠,完善同步公开内容。在巡察期间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了《汕头市统计局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围绕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具体流程和制度。市统计局2022年、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均同步公开项目资金绩效目标。

      (八)“统计专项资金监督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巡察反馈意见中反馈问题系2021年审计发现,对相关问题已于2021年审计整改中责成龙湖区统计局和金平区统计局开展自查和落实整改,两家单位均已上报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并已建立相关内控制度。参照上级统计经费管理相关制度,2023年3月经党组会审议制订下发《汕头市统计局统计调查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下拨区县各种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核算、监管机制进行细化,强化经费监督检查,确保做到专款专用。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切实规范中央经费和专项经费支出范围。

      (九)“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健全,资产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对固定资产管理尤其是统计普查掌上电脑PAD的管理问题,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对掌上电脑PAD再次进行盘点核查,核实数量,查明去向。加强掌上电脑PAD实物的库内保管。结合上级做好国有资产基础工作的要求,及时补充历史资产卡信息,完成资产分类代码转换确认工作,开展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制,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细化固定资产出库、入库工作,做细领用、回收手续;局固定资产管理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印发《汕头市统计局印刷品管理细则》,完善印刷品出入库管理流程,做好印刷品采购、领用登记,设立印刷品管理台账,切实加强内控管理。

      (十)“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继续推进。2022年起我局政府采购正式启用“采购云平台”,全程进行电子化流程,进一步加强采购过程管理、规范采购程序,更加规范实施采购业务,杜绝混淆时间等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强对局内财务采购报销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采购工作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对合同签订前合同项目合法性、合同订立的程序性、内容的合理性等进行严格审查。2021年8月制订下发了《汕头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采购合同规范化管理,同时着力提高业务科室特别是办公室人员合同管理能力及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规范合同签订行为。

      (十一)“文稿审核把控不严格”等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局党组会专题研究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文稿审核把关工作。印发《关于加强重要文稿起草审核工作的通知》,落实文件起草科室、办公室负责人、分管科室领导的审核把关责任,改进工作作风。

      (十二)“部分支出报销单据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落实财务人员定时对账务全面进行自查自纠,对近几年的财务报账资料进行“回头看”,规范填写报销单据。清理凭证不完善的票据,及时加以规范完善。加强财务监管审核力度,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2021年8月制定的《汕头市统计局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并结合日常实际工作完善财务手续。

      (十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责任压力传导不够”问题 。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2022年10月27日成立了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同时发文制定印发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并报市委备案。2023年2月20日修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新修订),并报市委备案。2023年3月局党组与派驻纪检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制定了新一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一季度分别对分管线条人员开展提醒谈话25人次。

      (十四)“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我局于1月29日、3月24日分别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局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及党组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的把关。民主生活会上党组成员之间放下思想包袱,做到批评严肃认真,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真刀真枪,达到增强党性、增进团结的目的。建立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台账,认真落实整改。

      (十五)“警示教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在这次巡察整改中,认真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落实有关违纪人员分别在所在支部3月上旬召开的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就原违纪问题进行深刻自我批评检讨,局机关党委、局机关纪委负责人全程到会指导,以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在3月24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专门对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局党组抓相关问题警示教育存在的不足进行深刻反思,切实提升以案促改工作成效。

      (十六)“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不深入,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印发《市统计局2023-2024年度廉洁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全员廉洁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专门成立局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评审小组,对全员2023-2024年度全员廉政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各类《承诺表》进行评审,经局党组审议后报派驻纪检组,全面杜绝了科室和科室人员廉政风险点评定等级均为“低”的情况。把廉洁风险排查与防控工作对象覆盖到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工作人员。

      (十七)“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制订《中共汕头市统计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制度》,以清单式明确“三重一大”内容,结合统计职能进行细化,明确议事流程、规则。严格规范记录局党组会记录,涉及人事事项完整记录班子成员发表意见、表决等决策过程,会议记录由参会的党组成员签名确认。及时印发会议纪要确保会议决策事项的执行实效。

      (十八)“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由局党组书记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分管党建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机关党委副书记,全面强化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领导。于2月3日召开机关党委扩大会,对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进行安排、督促。2月28日局机关党委召开党支部书记述职会议并对各支部书记开展评议。落实专人严格检查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开展情况,相关检查情况反馈各支部要求整改落实。对人数达到7人的党支部均按照相关规定选举成立党支部委员会,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

      (十九)“新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组织局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党员发展的标准、程序和要求。落实各支部对近三年发展党员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完善入党相关材料3人次。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明确要求严格落实5个阶段25步党员发展工作要求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汕头市统计局党建工作制度》的规定,落实各党支部规范党员发展程序。

      (二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组织落实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一季度各支部共召开党支部会议22场。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落实党员干部讲党课制度,一季度5名局班子成员及市社调队队长均在所在党支部讲党课;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抓好主题党日活动,各党支部按规定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局机关党委专项部署2023年度组织生活会,各支部均按相关规定在3月上旬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十一)“基础党务工作不扎实”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针对支部会议记录不严谨问题,局机关党委组织各党支部书记学习会议记录规范。落实各党支部按照会议(活动)记录相关规定,开展全局范围内“三会一课”支部会议记录排查、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完善相关材料。局机关党委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2月初组织开展对各支部2022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并对6个支部分别印发了反馈意见,指出各支部存在的支部会议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共计26个,要求各支部认真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局机关纪委。针对党员入党培养考察材料不严肃问题,组织全局党支部书记对近年来新发展党员的入党材料开展排查、检查工作,深入查摆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党支部书记核实相关材料,完善入党材料,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党务工作人员培训,局机关纪委负责人先后组织并主讲了《党支部设置暨支部书记选举方法与规程》《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和需要注意的问题》等3场党务专题系列培训,着力提升基层党务水平。

      (二十二)“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薄弱,基层统计机构不完善,基层统计人员力量薄弱、稳定性差”问题 。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继续推进。着力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开展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创建活动,制订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创建考核标准,将镇(街道)是否设立独立统计机构、在显著位置悬挂统计办公室铭牌以及加强统计力量配备、建立基层统计台账作为考核内容,并推动落实。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2023年50%的镇(街道)考核达标,2024年完成100%考核达标。截至3月底,全市共有51个街道(镇)加挂统计机构牌子,所有街道镇均有指定部门负责统计职能。全市67个街道(镇)均指定分管领导作为统计工作负责人,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统计工作人员依法开展统计工作。67个街道(镇)都建立基层统计台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逐步加强。

      (二十三)“选人用人工作存在短板,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并将继续推进。针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的问题,按照市统计普查中心和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三定”方案,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人员全部按照队内设机构进行配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人员按所属队内设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为更好发挥职能,安排近三年新招聘的研究生到局机关科室跟班学习并完善跟班手续;局党组专门研究市统计普查中心主任选配工作,并已向市委组织部报送启动市统计普查中心主任选配的请示。对市社调队内设机构副职(管理九级)配备问题,结合人员实际作出初步计划。

      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执行有关制度不严格问题,对原干部任前公示时间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今年以来干部任前公示已更正为发布公示通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算,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认真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业务学习,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选人用人工作流程,规范公示、公文和文书档案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确保干部选拔按组织程序严格规范。

      对巡察反馈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认真组织整改,落实专人负责,已全面完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材料整理并归档。对原来未能按规定及时开展的2022年度1、2季度平时考核组织于2022年下半年落实,严格按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和市委组织部相关规定,认真做好2022年3、4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

      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组织专人全面完成人事档案清理专项审核清理工作,对这次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反馈涉及人事档案的情况,包括10名人员、17个事项逐一进行了解检查,并对相关事项予以明确。

      (二十四)“下属事业单位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以及普查中心的人员混编使用”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按照市统计普查中心和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三定”方案,加强人员编制管理,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人员全部按照内设机构进行配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人员按照所属内设机构实行集中办公,加强日常规范管理;结合工作实际,为更好发挥职能,安排近三年来招聘的研究生到局机关跟班学习,并完善相关手续,组织市社会经济调查队制订印发相关制度8项,加强市社调队内部规范管理。

      (二十五)“专项经费的使用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整改已完成。于2021年8月份经党组会研究同意修订出台了《汕头市统计局财务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对各类支出做出了详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会监督机制,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局2023年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项目支出严格按照分类依次落实到具体项目上,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科学化、合理化,参照上级统计经费管理相关制度,对各类统计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核算、监管机制进行细化,于2023年3月经党组会审议制订下发《汕头市统计局统计调查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经费监督检查,强调统计专项(补助)资金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2023年3月,省统计局组织审计组对我局上级下拨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我局有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二十六)“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立行立改情况”问题。

      整改情况:该项已在巡察期间立行立改。对掌上电脑PAD再次进行盘点核查,核实型号及数量,查明去向。加强掌上电脑PAD实物的库内保管。新配备货架,改善掌上电脑PAD的摆放条件。组织人力对三种型号PAD进行分类整理,按不同类型放置到不同的货架上,方便管理。对局《汕头市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并经局党组会审议后印发,对固定资产的采购、领用、日常规范管理等各环节作出规范,并对PAD的管理工作作出专项规定。财务部门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对资产的监督管理;落实普查机构对由于普查工作需要下发区县使用的PAD使用过程的管理职责,加强对固定资产使用的监管。

      三、继续深化巡察整改成效的主要措施

      在市委第二巡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市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局党组清醒认识到,集中整改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和阶段性的,许多长期整改任务还需继续推进,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还需标本兼治,持续整改。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而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持续用力做好常态化整改工作,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汕头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在党的建设上下功夫

      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汕头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以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市工作要求明确统计工作方向,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统计工作定位,做到观察分析形势把握政治方向,谋划工作明确政治要求,履行职责落实政治责任,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

      (二)持续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上下功夫

      持续加强对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学习贯彻,增强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聚焦新形势,规范制度执行,采取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治本和治标相结合,坚决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质量评估和控制能力,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重大决策部署,继续完善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方案,加强“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推动统计监督职能落实落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发展目标,积极推进统计能力提升和创新发展,主动把统计调查工作放在全市发展战略目标的背景下思考谋划,围绕新发展理念,加强对新发展格局和高质量发展成果的统计监测分析,为市委市政府和各级部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咨询服务。

      (三)持续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全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健全责任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压力传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项及时如实向上级请示报告,坚持凡属重大决策事项,都做到事前提出议题,集体会议讨论决定。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敢于担当,抓早抓小,着力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不断筑牢党员干部纪法防线。严字当头,加强日常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密切联系群众,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减轻基层负担。开展经常性的党规党纪教育,夯实不想腐的思想根基。

      (四)持续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上下功夫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压实主体责任,加快推进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的建设,从长从优谋划统计干部队伍建设,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做好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交流轮岗工作,建设梯次科学合理的、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统计干部队伍。认真履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加强选任工作程序的规范性,进一步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清气正、结果公正。严格人员编制管理,注重干部特别是青年干部培养,有意识地对青年干部压担子、加任务,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五)持续在巩固整改成果上下功夫

      巡察整改不是临时性举措而是长远任务,坚决杜绝“过关”思想,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巡察整改持续进行跟踪督办,对限时办结的任务,持续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紧盯不放务求实效。注重构建整改的长效机制,在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共性问题的同时,深刻剖析根源,注重“长久立”,对于需要建立长效机制的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为防范问题发生提供制度保障。贯彻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大兴调查研究,坚持系统观念,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了解情况,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更好服务全市科学决策。认真总结巡察整改经验,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贯穿于统计各项工作中,把巡察整改转化为推动市统计局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754-88970369

      电子邮箱:st_bg@gdstats.gov.cn

      邮政信箱:汕头市金平区跃进路28号市政府大院7楼705室,邮编:515000。


      中共汕头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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