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统计局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3-03-24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的通告
  • 2023-03-24 17:28
  • 来源: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2022年11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将摸清我国经济发展“家底”,对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科学制定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具有重要意义。为动员社会各界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标语口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内容要求

      宣传标语口号须为原创作品,应主题突出、简单明了、表意准确、语言生动、易于传播,能够反映经济普查重要作用、新特点、新内容,有助于社会各界认识理解普查,支持配合普查,为经济普查高效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征集时间

      3月17日至4月16日。

      三、征集方式

      本次活动采用线上征集,通过扫描二维码在线投稿(二维码附后),并可参与线上投票。

      四、有关说明

      报送作品将经过严格评选,入选结果将进行公布。入选作品将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活动。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入选作品具有发布、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结集出版等公益使用权,凡投稿人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主办方上述规定。

      活动二维码:



    国务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