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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1-08-12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强化重点场所疫情管控的通知
  • 2021-08-12 15:52
  • 来源:汕头日报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各区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当前,境外疫情持续蔓延,国内多个省市出现本地聚集性疫情,新冠病毒迭代变异。为从严从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保障市民群众健康安全,现就强化当前我市重点场所疫情管控通知如下:

      一、从即日起,暂时关停全市歌舞(KTV)及游艺娱乐场所、酒吧、迷你歌咏亭、上网服务场所、棋牌室、麻将馆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各区县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关停到位。

      二、严格落实全市公园景区(旅游景点)、餐饮、商超等人员聚集场所,电影院、剧场、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休闲场所,宗教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托幼和校外培训机构,福利院、养老机构、母婴服务类、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进门测温扫码戴口罩,强化人流管控、场所清洁通风消毒、人员健康管理、全覆盖接种疫苗和防控知识宣传,提倡无接触支付。其中,景点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暂停聚集性室内表演活动;电影院、剧场、各类餐饮等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日常容量的75%。

      三、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管控各类大型会议和聚集性活动,压减各类活动次数和规模,暂缓或延期举办多城市人员来汕参加的大型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原则,压缩线下活动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以上防控措施,依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本通知自发布之时起实施。

      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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