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4-02-26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统计领域诚信建设,充分发挥统计诚信企业的引领作用,切实推进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汕头市统计局多措并举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筹划。强化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汕头市统计局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内容,压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二、广泛动员,加强沟通指导。督促和指导各区(县)统计局认真做好统计诚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宣传指导,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统筹专业科室协调配合,及时为申报企业提供专业指导,确保企业及时、完整、准确提供申报材料。
三、严格把关,依法审核认定。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认定标准,坚持优中选优,坚持依法、公正、公平、公开、择优,按照统一的工作流程及审核标准进行认定,对申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示范企业认定工作公平、公正、科学。经过申报、初审、复审、公示,最终确定6家企业为2023年度汕头市“统计诚信示范企业”。
四、强化宣传,发挥示范作用。通过市统计局网站及时通报“统计诚信示范企业”名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正向激励引导机制,强化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营造良好诚信统计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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