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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1-12-31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坚实堤坝
  • 2021-12-31 20:18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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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强统计法治建设

    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坚实堤坝

    汕头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群


      2021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8周年,也是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计划的第一年。今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监督意见》),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在新的历史时期,汕头市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基本理念内化为统计工作的思维模式和治理方式,使依法统计成为我市全体统计人的自觉意识和积极行动。

      一、以“高”的政治站位,推进统计法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研究统计新形势,积极担当、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提振统计发展的信心。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统计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常议,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法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以“强”的法治理念,维护统计法律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依法治统,首先必须维护《统计法》及统计相关法规的法律权威,而权威来自法律的坚决执行和实施。统计人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的法治理念,将统计法治精神融入自己的血液,浸透自己的思想,指导自己的行动,统计法规定应当做的,必须坚决地、不折不扣的执行;统计法禁止做的,必须坚决地、毫不含糊地禁止。

      三、以“严”的执法监督力度,坚决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有了法律不能有效实施,那再多的法律也是一纸空文,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必须持续保持坚决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高压态势。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增强执法威慑力。始终保持对统计造假“零容忍”,通过对区县局和镇街(园区)、村居统计工作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统计数据有源可查、真实可靠,逐步构建良好的统计生态环境。二是建立常态化统计执法机制,完善“双随机”执法检查制度。健全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核查制度,严格落实基层统计机构对源头统计数据的审核责任。三是推动落实党政同责和纪法贯通衔接,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加大统计造假执法问责和联合惩戒力度,形成统计监督合力,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坚实堤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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