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2-02-11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2021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全面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
1.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毫不动摇坚持党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担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上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际出发,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不断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和统计法治建设的工作优势。
2.深入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及省相关文件精神,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积极推进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和《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在汕头落地生根。
3.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市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工作,局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纳入全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统计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统计各项工作。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的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年度学法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多次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举行专题学习会、干部职工学习会等深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违法违纪处理办法等内容。三是坚持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强化学法考核力度,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
(二)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取得新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为加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建设的领导,成立了汕头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专业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科),主要负责日常法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情况收集等工作。
2.健全制度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统。市统计局制定了《2021年度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2021年度学法计划》《2021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将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明确了统计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加强了我市统计系统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的监管作用,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建设,提高了统计法治建设水平。
3.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为进一步抓好各级统计人员的法治教育工作,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定期组织各类统计法律法规培训。一是通过年报会、专题业务培训会、以会带训,以训促进,让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地,不断推动法治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二是组织全市统计干部骨干培训班,参加人员涉及市直有关部门、基层统计人员共47人,邀请汕头法学院教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业务规范、《行政处罚法》解读专题培训,提高统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三是举办了有市直和中直、省直驻汕各有关单位参加的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暨部门统计调查业务培训会议。四是不断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选派三名干部参加市司法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培训,全部以优异成绩通过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目前全市统计部门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共19人,持有省行政执法证共50人。
(三)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营造了依法统计良好氛围。
市统计局以“弘扬法治精神,全面依法治统”为主题,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和“统计普法全覆盖”工作,点面结合,全方位、多维度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在汕头市2021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中,市统计局获得优秀等次。
一是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依托“9.20”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全国经济普查和全国人口普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学校、进商场、进社区开展大型户外普法宣传。二是广泛开展《统计法》进企业、进基层活动,使企业充分认识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统计意识。三是推进《统计法》进党校。今年5月局领导带头到市委党校进行统计法专题讲座。今年7月我局进一步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制度化常态化,《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得以编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的《学员手册》,列为党校干部培训的必修内容。并编印了《以案为鉴 警钟长鸣》的统计违法案例选编,摆进党校学员书架,作为参训学员的警示教育资料。四是充分发挥“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发布最新普法动态。10月我局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市12345政务热线接听、汕头《民声热线》电视和电台直播等节目,就人口普查情况、今年以来全市经济形势、统计法律法规、民生社会发展等热点问题与市民进行直接沟通。
(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数据质量法治保障进一步筑牢。
1.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在广东统计信息公众网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制定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联合组织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要求各区县同步联动。通过“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随机抽取的全市 217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处罚企业1家,约谈整改企业5家。积极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形成了不敢、不能、不想造假作假的法治震慑。
2.继续完善权责清单事项调整。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开展“放权强市”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承接省级权责清单共18项,其中行政处罚15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检查2项,所有事项均在省政府服务管理系统中公示。
3.加强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汕头市统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汕头市信用“红黑名单榜”实施办法》,坚持依法依规采集、认定、推送、公示统计信用信息,引导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
4.依法严格实施统计管理。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的填报工作。严格审批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涉外调查项目和活动的监督检查。按季度向省统计局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报送有关情况。至目前,我市未发现领导干部有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形。
5.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执法文书记录,规范执法用语;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前,严格履行法制审核工作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市统计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统计法治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观念还需加强,学习传达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等文件精神不够及时深入,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统计执法监督能力有待加强。基层统计执法监督机构(法制机构)不健全,统筹协调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有待加强,统计执法力量薄弱,部分地方统计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统计执法水平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有效履行统计执法监督职责。三是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由于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指标等学习不够,理解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2022年市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统计质量服务保障体系,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一)进一步完善统计制度建设。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制度,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法治基础,积极探索和规范统计管理的途径和方法,努力推进我市统计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统计法治宣传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再学习、再深化。把统计法律法规向统计调查对象宣传到位,引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如实提供统计资料。
(三)进一步夯实基层统计执法力量。建立我市统计执法监督机构,提升统计法治保障能力。加强统计执法人才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年轻干部参加执法证培训和考试,壮大全市统计执法队伍。完善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组织执法骨干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执法能力培训,注重统计执法检查实践,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统计执法人才队伍。
(四)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深入推进“两防(防注水、防少漏)”工作,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强化统计执法监督和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统计违纪违法案件中责任单位、责任人责任。
(五)进一步加强区县法治工作指导。加强对各区、县统计部门法治工作的指导,切实用统计法治手段保证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为推动汕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打造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统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