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统计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 其他文件
分享到: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1-01-08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统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08 16:44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2020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攻坚克难,奋发作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着眼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常态,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现就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进一步夯实。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法治政府建设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决策部署,增强思想认识,加强统筹推进,确保落实到位。

      1、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今年来,我局分别召开了局党组会、局党组扩大会、局全体干部职工工作会和党员大会、区县统计局长会等各种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并贯彻到统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决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履行遵守党内法规、维护党内法规权威义务,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

      2、深入贯彻执行党委、政府关于统计工作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完善统计体制和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决定,全面学习和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筑牢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保障数据真实准确的堤坝。积极推动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学习《意见》《办法》《规定》《选编》和《实施意见》《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以及统计法律法规。6月23日,市政府常务会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作为第一议题进行再一次传达学习。

      (二)全面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取得新进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实施意见,不断强化对依法行政和法治统计建设的领导,局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其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上常抓长议;班子其他人员协管,各科室具体负责的管理模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确保统计法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完善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和相关规定,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分别制定了《2020年汕头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0年汕头市统计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汕头市统计局2020年干部职工学法计划》、《2020年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选编学习方案》、《2020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等多项工作制度。对新一年强化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意识;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加强统计干部素质培养,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进行了全面的部署。依法行政经费保障有力,推进行政工作的组织、宣传、调研等各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3、强化统计干部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强化学法、用法力度。一方面在制定干部学法培训计划的基础上,结合统计工作岗位需要,推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列为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致力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融入到统计数据采集、数据质量核查、统计资料公布等统计工作全过程;另一方面是落实要求,开展学法活动。按照国家统计局《推广使用在线学习中心系统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局“在线学习中心”平台学习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学法网上进行学习和考试,增强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此外,还利用局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多种形式开展学法活动,把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引向深入;二是举办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举办了有全市统计系统统计执法人员参加的培训会。通过培训指导,进一步加深了执法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认识,特别是对统计执法程序的讲解让大家弄清楚了统计执法的全部流程和环节,切实提高统计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完善执法骨干人才库建设。在全市全面整合和健全统计执法队伍基础上,充实更新完善了市统计执法监督骨干人才库,同时推荐3名同志参加广东省统计局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成员;四是强化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监督和管理。按照要求组织全市统计系统25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分别参加国家统计局和市司法局举办的执法证资格的培训和考试。目前,全市统计系统持有《统计执法证》17人,持有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50人;五是落实统计法治工作经费,印刷统计法治宣传资料和配备必要的执法工作设备。

      4、加大统计业务培训力度,提升综合统计能力。一是开展对全市统计系统新招录人员的业务培训。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基础工作,规范统计行为,提高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10月21日至23日,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020年专职统计人员业务培训班;二是开展对联网直报企业和基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培训。去年年末和今年年初,我局结合统计年、定报工作的布置,开展对基层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尤其是因受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在无法组织集中培训的情况下,通过采取“云服务”和提供“云指导”,以电话、网络视频、远程桌面等多种模式加大网上培训力度,促进了企业依法统计,依法填报统计资料的自觉性,确保数据质量。

      (三)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依法统计氛围进一步提升。

      1、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突出以案说法,重点宣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国家统计局等44个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

      2、利用重要时点开展宣传。结合开展“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9月23日,在市鮀滨职业技术学校举办了以“大国点名 没你不行”为主题的第十一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12月8日,在龙湖区苏宁广场举办了“12·4”国家宪法日暨“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送法进进企业”党员主题日活动。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向学校教职员工、过往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走进商户、向商户现场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派送宣传手册等方式,营造了解、学习、尊崇、敬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3、结合执法检查、调研等进行现场普法宣传。在下基层进企业开展检查过程中突出抓好检查、现场业务指导与统计普法宣传的“三个结合”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四是印发宣传资料进行普法。编印了《统计工作宣传手册》和统计工作宣传折页,在举办业务培训会、年报培训会、统计执法检查及走访调研企业机会,把统计宣传资料派发到企业负责人和统计员手中,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报数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以来共发放各种宣传资料近3500多册(份)。

      (四)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统计数据质量法治保障进一步筑牢。

      1、充分发挥统计执法监督职能作用。通过与市发改、市场监督管理等职能部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等形式,至11月25日,共检查查询联网直报企业和涉外调查机构500多家,其中实地执法检查25家,发现瞒报、漏报统计数据资料等情形的5家,目前已立案查处1家。全市共计划对150家企业(项目)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执法检查,检查工作至12月下旬结束。

      2、加强统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按规定采集、整理、动态管理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信息,依法依规认定企业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失信信息,建立统计失信信息公示专栏,及时将今年被查处的1家企业的相关失信信息在网上进行公示;认真做好统计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积极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统计人员宣传国家统计局新修订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增强依法统计意识。及时向“信用汕头”等平台提供统计失信企业信息,协助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惩戒。

      3、依法严格实施统计管理,完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的填报工作。严格审批备案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统计调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涉外调查项目和活动的监督检查。按季度向省统计局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门报送。至目前,我市未发现领导干部有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形。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

      强化统计政务公开,虚心接受监督,积极实施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按照《统计法》和《保密法》的要求,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真实、保证时效,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统计信息网上对我局的法规制度、行政审批、统计标准、统计知识、统计分析以及政策解读等关于统计职能、统计工作、统计制度方法、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的内容进行了公示。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媒体、各类出版物等方式主动公布统计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在门户网站“汕头市统计调查信息网”发布信息180多条;统计分析48篇,《汕头市统计月报》小册子12期;刊登《2019年汕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汕头特区成立4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发展报告》、出版发行《汕头统计年鉴2020》,方便社会和公众对我市经济发展情况的了解。二是根据市委编办文件要求,对行政许可项目“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整理、编制、上报和网上公示工作,及时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办事指南,以及相关信息,提高行政审批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接受公众的监督。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2020年,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计法治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目前,绝大多数统计调查单位都能按要求如实填报统计数据资料,但少数由于出自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原因,存在不愿报、不敢报的现象,在下一步宣传工作中要讲究方法,深入企业进行宣传,增进相互了解,消除思想顾虑,确保统计数据应统尽统。

      (二)统计执法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由于统计执法机构不健全,专职人员少,统计执法人员均从各专业科室抽调组成,执法人员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财会专业知识掌握不够全面,在执法队伍建设上需要加强。

      (三)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法规意识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由于基层和企业统计人员变动频繁,对统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指标等学习不够,理解不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明年工作计划

      2021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规定,进一步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查统计造假案件;强化对各项统计权力监督,规范统计行政行为,进一步提升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的传达学习进一步引向深入。

      以《选编》《实施办法》的印发为契机,推动组织各区各部门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文件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细抓实,切实提高对统计工作和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性的认识。

      (二)全面认真履行统计法定职责。

      依法审批备案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组织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依法管理统计资料,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培训,并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党校培训课程。

      (三)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

      健全防范责任制度,抓好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等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全过程数据质量管理,压实各区县、各部门和镇街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

      (四)认真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排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对可能存在的统计违法行为和源头统计数据造假问题,组织开展区县、镇街全面自查,市重点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依法依纪处理相关责任人,不断提高源头数据质量。

      (五)加大统计工作尤其是统计法治工作的宣传。

      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宣传节点,大力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形成支持统计、维护统计、保障统计的法治环境。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