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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5-12-15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统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5-12-15 15:30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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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汕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履行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职责,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律法规。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市统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着力提升党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推动各级各部门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新修改《统计法》的重大意义和重要内容,市政府在去年底常务会议、市委在今年首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专题学习,各区(县)也通过常委和常务会议同步开展学习,实现全覆盖;持续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党校,将新修改《统计法》编入领导干部培训教材;举办新修改《统计法》专题讲座培训,邀请省统计局专家围绕新修改《统计法》、防治统计造假、完善统计监督等重要内容,为各级各部门及镇(街道)共计220多人进行培训,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及基层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压实政治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推动统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纳入法治化轨道。紧扣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听取全局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制定《2025年汕头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年度统计法治重点工作,重大问题亲自部署、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党纪制度,组织部署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执法检查等重要统计法治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全局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集中观看法治宣传教育视频,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等平台,将学法与统计工作紧密结合,切实增强统计队伍法治意识。

      (三)加强执法监督,推动统计法治建设走深走实。持续完善统计法治制度。及时启动新修改《统计法》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及时进行自查梳理,积极配合省统计局对《广东省统计条例》《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根据新修改《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相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的清理工作,并推动此项工作常态长效。加大力度开展统计执法和数据核查。及时部署开展统计执法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工作部署要求,开展重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依法依规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通过执法培训、抽调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确保执法检查精准高效推进;鼓励符合条件的统计干部参加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开展考前培训,共有7人通过考试,全市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增加至34人。

      (四)深化普法宣传,增强全社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意识。始终将普法工作作为统计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紧抓“关键少数”,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政治自觉。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将统计法律法规培训、孙述涛统计造假案例纳入领导干部培训教材;今年以来组织4次典型案例教育会议,推动各级各部门和统计系统干部强化防治统计造假责任意识;强化“走出去”培训,协助市委在深圳改革开放干部学院举办“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提升统计系统综合能力专题班”,组织与统计工作密切相关的部分单位、重点镇(街道)统计负责同志参加培训,促进基层统计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紧抓“关键人群”,开展对统计调查对象嵌入式、贯通式普法。充分依托融媒集团、“汕头统计”微信公众号、汕头市统计局官方网站等载体,全方位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其中,汕头日报、橄榄台共报道19篇次统计法治及相关工作,并在汕头新闻播报新修改《统计法》专题讲座,“汕头统计”微信公众号推广新修改《统计法》解读共13篇,推动依法统计、诚信统计深入人心;坚持“执法+普法”,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人口抽样调查、走访调研等工作中,向企业讲解新修改《统计法》和相关规定,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强化下沉式业务培训,抽调市统计局专业骨干组成培训团,围绕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电子统计台账以及联网直报平台操作等重点内容,对各区(县)新入库企业统计人员、镇(街)统计人员面对面开展精准化培训,共培训近750人,有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紧抓“关键节点”,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修改《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以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市、区县、街道三级联动开展集中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进学校、进社区。其中,在汕头技师学院举办第十六届“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汕头”普法宣传活动,将统计科普和职业教育有机结合,为学生们打开统计工作窗口、树立依法统计理念搭建了有益的桥梁;在广厦街道开展“诚信诚实 依法统计”宣传活动,将统计法治宣传延伸到基层“最后一公里”。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以来,市统计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统计业务能力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基层人员和企业统计人员对统计制度理解不够到位、对统计指标不够掌握。二是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统计调查对象存在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法治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统计法治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推动统计法治建设与统计改革发展同频共振,探索创新统计法治工作新路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思想引领,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积极营造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统计生态。持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修改《统计法》,增强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思想意识。

      (二)配合完善配套法规,筑牢制度执行根基。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做好新修改《统计法》配套法律法规的修订征求意见工作,做好修改后条款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全面提升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规范化水平,增强对新法的认知和运用能力。

      (三)加强统计业务培训,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聚焦统计工作全流程,针对基层统计人员的能力短板,开展分层分类培训确保培训内容落地见效。全面提升统计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从源头规范统计数据生产流程,切实夯实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四)严格统计执法检查,守牢统计数据底线红线。健全执法人员培训机制,统一执法标准与程序,通过业务培训、案卷评查等方式,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全过程监督,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公开执法结果,确保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健全贯通协同机制,着力构建统计监督体系。持续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方式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着力提高统计监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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