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统计局 > 政务公开 > 部门文件
分享到:
  • 索  引 号:006997710/2019-00491 文       号: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2021-01-15
  • 主题分类:主  题 词:
汕头市统计局属下汕头市统计普查中心机关聘用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 2021-01-15 17:30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根据《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汕机编办发〔2019〕6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汕头市统计普查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聘用人员2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一)统计调查财会类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协助社会经济调查中企业财务会计类项目工作;

      (二)统计调查数据采集辅助性岗位人员1名,主要协助统计调查工作中数据采集、汇总等工作。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无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汕头户籍;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实行月薪制,按照《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待遇标准3750元,按照汕头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缴存住房公积金。连续聘用年限每满两年且聘用年度考核合格的,晋升1个档次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通过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hrss/)和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tjj/)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9日9:00至1月31日18:00,报名期间周末正常接受咨询。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电脑端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打开“招考中心”进行注册报名,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登录账号、密码注意保存,填写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注册、报名及打印准考证步骤详见:《考生报考操作流程指引》。

      3.报名要求: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舞弊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在报名系统中,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0KB左右)、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信息页)、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结果由“职得招聘”网系统发送信息到报考人员注册手机,报考人员应保持本人通讯设备正常,因通讯设备不正常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考人本人承担。

      (三)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为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形象举止仪态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于报名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tjj/)公布,不做单独通知。

      3.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从报考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面试环节结束后,在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tjj/)公布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如确定体检入围对象时存在若干人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尚不能确定入围人选,则将相同者再次进行面试确定)。

      5.应试者面试分数达不到60分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

      1.体检工作及标准。入围人员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及地点。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并在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tjj/)公布。考察工作由汕头市统计局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六)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汕头市统计局官网(https://www.shantou.gov.cn/tjj/)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汕头市市直机关聘用人员和事业单位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期限截止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六、其他

      (一)考生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无违法犯罪证明等,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联系电话

      (一)招聘单位及电话:联系部门:市统计局办公室(88970369)。

      (二)监督部门及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局纪检监察组(87228362)。

      (三)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6730033、86730055。

      附件1:汕头市统计普查中心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岗位

      汕头市统计局

      2021年1月15日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