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新修改《统计法》),不断提升全局全体干部职工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服务水平,积极营造学习、遵守、执行新修改《统计法》的良好氛围,10月17日,市统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新修改《统计法》。
专题学习会重点学习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一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国家统计局负责人关于统计法修改答记者问,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等内容。
会议强调,新修改《统计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通过法定程序把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法律制度,是加强党对统计工作全面领导的重大举措,是促进统计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解决当前统计工作突出问题的重要保障,对于推进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全面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统计法》。
会议提出,一要聚焦学法,快速掀起学法热潮。把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党校培训内容和各级各部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头雁”作用带头学法,着力提升各级各部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要聚焦守法,严格落实责任制。推动各级各部门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责任范围,进一步压紧压实防治统计造假责任主体。三是聚焦用法,全面提升依法治统水平。围绕新修改《统计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严格开展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等工作,进一步发挥执法检查发现问题、严肃惩治的震慑作用,坚决守牢数据质量生命线。四是聚焦普法,扎实开展集中宣传。结合业务培训、数据核查、执法检查等工作,充分利用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点,积极发挥新媒体优势,持续推动新修改《统计法》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