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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前三季度汕头经济运行简况
  • 2026-10-29 17:30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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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三季度,汕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省委“以贸促工、以工兴贸、工商并举”发展要求,聚焦稳预期、优服务、抓项目,着力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全市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根据广东省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6年前三季度全市地区生产总值2232.2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5%。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6.35亿元,下降9.4%;第二产业增加值828.58亿元,增长2.3%;第三产业增加值1317.28亿元,增长1.8%。

      农业生产有序推进。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66.43亿元,其中种植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比重48.5%,渔业产值占比30.7%,牧业产值占比11.7%。从农产品产量看,蔬菜产量128.45万吨;水果产量25.49万吨;生猪出栏40.24万头,家禽出栏1066.75万只;水产品产量32.36万吨。

      工业经济增长加快。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比上半年提升4.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9%,纺织业增加值增长15.0%,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9.5%。新动能不断培育壮大,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1%,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9%,分别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速4.3个、2.1个百分点,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分别为10.7%、34.7%。

      服务业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1317.28亿元,同比增长1.8%,比上半年提升0.1个百分点。分行业看,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住宿和餐饮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1%、7.3%、6.4%、6.1%。文旅市场保持热度,全市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人数同比增长9.7%,其中国内游客增长10.1%。交通运输总体平稳,全市货物周转量59.07亿吨公里,增长4.4%;港口货物吞吐量2772.09万吨,增长1.8%。

      市场销售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2.03亿元,同比增长1.4%。基本生活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增速较快,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金银珠宝类,文化办公用品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8.3%、23.8%、149.2%、13.0%、203.2%、247.7%。线上消费潜力持续释放,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86.9%。

      有效投资增势良好。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降幅连续3个月收窄。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成效持续显现,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长12.8%。新动能产业加大投入,高技术制造业产业投资增长0.7%,其中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增长9.2%。重点项目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前三季度全市新签约项目176个,投资总额751.25亿元,增长13.6%;其中制造业项目110个,投资总额386.38亿元,增长23.2%。

      外贸结构不断优化。前三季度,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398.35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出口331.80亿元,进口66.55亿元。对东盟、欧盟进出口比重分别为15.4%、14.8%,对俄罗斯进出口比重为4.1%,增长52.5%。民营企业持续发挥外贸“主力军”作用,前三季度进出口322.89亿元,增长3.7%,占全市进出口总额的比重为81.1%;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70.82亿元,增长6.1%,占比为17.8%。

      财政金融平稳运行。前三季度,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54亿元,同比增长9.46%,其中税收收入增长8.82%;民生领域支出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在七成以上。9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6270.17亿元,同比增长4.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增长3.0%;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646.05亿元,增长6.1%,其中住户、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增长5.5%和11.6%。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前三季度,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880元,同比增长4.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996元,增长4.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900元,增长5.8%。同时,物价温和上涨,前三季度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上涨0.8%。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的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各项计算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交通运输数据仅含公路、水路和民航运输,不含铁路运输。

      5.旅游数据来源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交通运输数据来源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重点项目数据来源于市投资促进局,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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