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东省统计局统一核算,2023年汕头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344.93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0.8%。
分行业看,2023年全市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为243.79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70.7%;文化批发和零售业增加值为53.66亿元,占比为15.6%;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为47.47亿元,占比为13.8%。
分领域看,2023年全市文化核心领域增加值为69.75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0.2%;文化相关领域增加值为275.18亿元,占比为79.8%。
附注
1.指标解释
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是指一个区域内所有常住单位一定时期内进行文化及相关产业生产活动而创造的增加值。常住单位指具有经济利益中心的经济单位。生产是指在机构单位的控制和组织下,利用劳动、资本、货物和服务投入,创造新的货物和服务产出的活动。
2.核算范围和分类
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核算范围包括《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中规定的全部文化及相关活动。
按行业类别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文化制造业、文化批发零售业和文化服务业。按活动性质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为两部分:一是“文化核心领域”,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二是“文化相关领域”,指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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