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汕头市统计局 > 统计资料 > 统计简况
分享到:
2025年1—4月汕头经济运行简况
  • 2025-05-29 17:00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 【字体:
  •   1—4月,汕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工业产业结构向优。1—4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低位运行,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4%。分行业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5.5%,通用设备制造业增长2.9%,汽车制造业增长0.4%。“三新两特一大”产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65.9%;先进制造业、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占规模以上工业的39.5%、12.7%,分别比去年同期提升1.1个、2.3个百分点。1—4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出口交货值同比增长2.9%。

      服务业发展持续向好。1—3月,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增长4.3%,比去年同期提升2.0个百分点。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17.2%、4.2%、2.9%。货运市场稳定增长,1—4月,全市货运量增长5.9%,其中公路、航空货运量分别增长6.2%、25.4%。港口货物吞吐量增长3.5%,其中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3.3%。快递业务量保持高速增长,1—4月,快递业务量累计完成14.0亿件,增长28.8%。

      新动能投资增势较好1—4月,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工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45.4%,比去年同期提升3.2个百分点;“三新”产业投资占“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投资总额比重46.2%,较去年同期提升6.5个百分点;玩具创意产业投资增长14.1%,新材料产业投资增长2.4%。先进制造业投资、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例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0.2个、0.2个百分点,其中石油及化学、医药制造业、医疗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业投资分别增长4.2%、7.8%和42.6%。

      市场消费平稳增长1—4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32.62亿元,同比增长0.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5.16亿元,同比持平;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7.46亿元,同比增长0.6%。文旅经济保持热度,全市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3.9%、12.2%,住宿设施接待过夜游客人数增长26.8%,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增长0.6%。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扩围,相关商品销售较好,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分别增长175.0%、108.3%;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5.9%。全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79.08万平方米,增长2.5%;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3%。

      货物进出口边际改善4月份,全市进出口总额41.36亿元,同比增长13.1%,环比增长13.6%,其中,出口32.09亿元,增长5.2%;进口9.27亿元,增长53.0%。1—4月,全市货物进出口总额153.50亿元,同比下降6.1%,比一季度降幅收窄5.5个百分点。从主要贸易市场看,对欧盟、东盟、中国香港的进出口占全市进出口比重分别为14.7%、19.1%、7.5%;从出口产品看,主要出口产品中玩具出口29.63亿元,增长0.5%,高新技术产品出口8.62亿元,增长0.4%。

      金融市场运行稳健。4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5795.24亿元,同比增长6.3%,其中住户存款余额增长7.5%。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3406.43亿元,增长6.2%,其中,住户、企(事)业单位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增长8.1%和3.0%。

      居民消费价格平稳1—4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持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五涨三降”。其中,其他用品及服务、衣着、食品烟酒、教育文化娱乐、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4.4%、0.2%、0.3%、0.6%、0.1%,医疗保健、交通通信、居住价格分别下降0.3%、0.9%、1.4%。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的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各项计算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4.交通运输数据仅含公路、水路和民航运输,不含铁路运输。

      5.“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即: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大健康。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统计口径(暂行)>的通知》(汕工信〔2021〕319号)确定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统计口径。

      6.进出口数据来源于汕头海关,交通运输数据来源于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快递业务量数据来源于市邮政管理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分行。

      7.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统计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