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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4月汕头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 2024-05-28 22:05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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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月,汕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7.06亿元,同比增长1.9%。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看,通讯器材类增长78.9%,书报杂志类增长71.4%,化妆品类增长50.1%,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7.7%,汽车类下降11.6%。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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