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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7月汕头经济运行简况
  • 2023-08-25 10:49
  • 来源:汕头市统计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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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月,汕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

      工业生产平稳增长,重点产业增势较好1—7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67.92亿元,同比增长9.2%,增幅与上半年持平。其中,制造业增加值增长8.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增加值增长14.6%。分行业看,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食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纺织业增加值分别增长36.6%、24.6%、12.5%、12.1%和10.4%。规模以上工业“三新两特一大”产业、高技术制造业、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分别增长9.6%、25.1%和12.4%。

      接触型服务业持续向好,客运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7月,全市接待过夜游客人数321.34万人次,增长29.0%,带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增长24.0%,接触型服务业继续恢复。商务差旅、长线旅游需求持续释放,1-7月全市客运量增长54.8%,比上半年加快0.5个百分点,旅客周转量增长67.9%。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扩大,新动能投资快速增长1—7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6%。分领域看,基础设施投资增长28.4%,制造业投资增长22.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9.6%,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6.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3.8%。从新动能看,“三新两特一大”产业投资增长18.6%,高技术制造业投资增长129.3%,先进制造业投资增长89.0%。

      市场销售增势平稳,线上消费拉动明显。1—7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9.99亿元,同比增长3.5%。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中,日用品类、石油及制品类、金银珠宝类分别增长10.3%、4.1%、14.3%,汽车类下降11.0%。线上消费保持快速增长势头,1—7月,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增长47.5%,拉动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4.7个百分点。

      物价涨幅略有回落,民生领域保障有力1—7月,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1.3%,涨幅比1—6月回落0.1个百分点;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上涨0.5%,涨幅与1—6月持平。财政重点保障民生领域支出,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为79.2%,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规模以上工业的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完成的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指企业(单位)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取得订单,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含增值税),付款可以在网上进行,也可以在网下进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4.“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即: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纺织服装、玩具创意,大健康。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统计口径(暂行)>的通知》(汕工信〔2021〕319号)确定汕头市“三新两特一大”产业统计口径。

      5.财政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交通客运数据来源于市交通运输局,过夜游客数据来源于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汕头调查队。  

      6.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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