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前三季度,汕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7.25亿元,同比下降0.5%,降幅比上半年收窄0.2个百分点。
从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分类看,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增长,“日用品类”和“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78.2%和4.0%;“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3.1%;“汽车类”零售额同比下降4.7%。
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9.5%。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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